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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市文旅局)

来源: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6-04-23


2026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旅游广电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

普法对象

城乡群众、来咸游客、行业从业人员、市直文旅系统干部职工。

行动计划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内容,在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培训班开展学习。

二、强化多元普法宣传。紧扣文旅行业特色,全年常态化、深层次推进法治“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并结合重要节点与文旅特点,开展系列普法工作。1月开展咸宁市持证导游素质提升培训班;2月开展大洲湖春节主题灯会普法宣传活动;3月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暨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训班、“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4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23”世界读书日暨全民阅读主题活动、全民阅读线上知识竞赛、全国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周、文化馆普法宣传周活动、“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参加2026年“法治热线-部门说法”节目;6月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月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7-12月,结合中秋、国庆等节日及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开展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文旅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与考试,市直文旅系统普法教育培训等。开展全市文旅系统案卷交叉评查2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抓好导游乱象强制消费、规范涉企执法监督等专项整治,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将法治保障深度融入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文物保护、产业培育全链条。

普法目标

进一步增强城乡群众、来咸游客、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文旅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尊法守法理念。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向红梅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8266815

普法联络员:陈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