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市文旅局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咸宁文旅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1.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与重点任务,制发《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实施计划与任务分工。落实2025年度法治工作经费3.6万元,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建立“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末考核”的闭环工作机制。
2.持续强化学法用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法治相关内容21次;其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23日、11月25日、12月7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学习8次,举办文旅系统法治读书班5次,集中学习研讨10次,局机关、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共630余人次参加;圆满完成年度法治专题学习任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面实行“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市场主体“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全流程便利。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规范审批档案管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与规范化水平。二是高效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打造便民利企窗口服务。2025年依法高效办理导游证核发113件、旅行社业务16件、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设立11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9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9条,录入电子证照146个。三是深入开展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全年硬减申请材料48件,通过“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实现免提交申请材料192件,市级文旅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压减70%以上。依托“一网通办”举措实现办事“零跑腿”,即办件当天办结率100%,政务窗口服务零投诉、零违规,全年收到企业和群众赠送的锦旗3面、感谢信7封,群众服务满意度测评达100%。
将所有以市文旅局名义印发、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无一遗漏。严格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标准,重点对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核心内容开展全面审核;对重大复杂、涉企涉民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审议、不得印发实施”的刚性要求,切实以规范、严谨、全面的合法性审核,守住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底线,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目前市文旅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依法惩处文旅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文旅执法现有执法人员78名,均通过专业和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厘清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与案卷内审制度17项。围绕导游管理、市场监管、信用建设等维度出台15项规章制度,推动问题整改与长效治理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监管事项与数据管理,实现监管全流程闭环。强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安排专人负责“互联网+监管”常态化工作,完成监管事项认领、更新与动态调整,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全面录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及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创新涉企监管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咸宁市文旅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制发全市文旅市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方案,联合多部门对城区13家文旅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70%。构建“扫码入企”全链条检查机制,推行线上无感监管模式,已接入文旅企业145家、安装摄像头500余个,大幅减少线下入企执法检查频次。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2025年全市文旅执法案件共35件,较2024年148件同比下降76.3%,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整合多渠道投诉受理体系,建立投诉处置闭环机制,实现12345等投诉全口径归集,全年处理旅行社、导游相关投诉41条,办结民生实事45件,为游客挽回损失11.73万元。四是加强风险预警与专项整治,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针对“网红打卡点”、户外露营等新业态系统谋划法治化管理举措,以法治化思维抓实行业综合监管。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全面梳理排查2024—2025年执法案卷141宗,排查出涉企执法监管问题3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职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局官网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和投诉举报信箱,公开行政检查事项、主体、依据等信息28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打造具有文旅特色的普法品牌。创新打造“法治大舞台”惠民演出品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将行业法律法规融入文化汇演环节,编创法治宣传节目15个,全年在全市多地累计开展“法治大舞台”“普法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45场(次),惠及群众12000人次;5月在“2025年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现场设置“法治在身边”知识有奖问答;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6场;举办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管理暨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2期,覆盖全市文旅企业200余家;参加《法治热线》栏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创新“一对一”宣传模式,全市文旅综合执法部门实地走访辖区文旅市场主体52家,电话访问133家,召开专题座谈会7次,宣传政策法规、惠企政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全年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7例,持续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与影响力。
一是执法队伍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文旅行业新法规、新政策理解不深;办案能力和程序意识有待加强,执法存在证据收集不规范、内部审核把关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二是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中规中矩,创作的普法宣传作品不够深入人心,推广力度不够,作品创新力也不够。三是法治思维与工作结合不够。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建设与文旅业务工作结合得不紧密,在项目推进、市场监管、政策制定中,主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干部法治培训和警示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法治专题讲座,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局机关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等改革,严格落实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入贯彻《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一是培训提能。制定全市文旅执法队伍培训年度计划,将新法规、新业态监管、办案技巧作为培训重点,通过专题授课、案例研讨、实操训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执法专项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明确执法活动各环节审核责任;三是规范案卷制作。常态化开展全市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和“回头看”,提升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与内部审核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案卷审核全流程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文旅特色普法宣传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