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目标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制订年度计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专门制订了《2024年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年度普法计划。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节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10余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11次。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节选》读本,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等人手一册,加强读本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1次。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安排部署,通过集中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和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二)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法治之重。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目标,强化统筹指导。市文化和旅游局组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责任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年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3期,包括执法实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参训人员230余人次。二是规范公正执法。以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强化现场执法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5次,2024年全市文旅执法系统共录入行政检查信息5068条、行政处罚信息92条、执法信息234条。2024年全市执法办案数量92件,均已办结,及时办结12345平台转办工单95件,为群众和企业解忧解难。三是公布执法信息。2024年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湖北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监督约束,彰显法治之公。坚持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为抓手,助推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实。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文旅局对局机关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在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按要求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为文旅企业搭建公平和平等的市场平台,落实报备和审查手续。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各地文旅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在依法作出行政执法重大决定之前,落实法制内设机构合法性、合理性和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法制审核,进一步降低办案差错率,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与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按程序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延续地方性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市文旅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共7件,均在局官网予以公布。
(四)以法宣为抓手,护航发展之要。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利用3·15、5·19、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宣传。举办“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普法宣讲、“5.19”中国旅游日法治宣传、“12.4”中国宪法日宣传以及行风热线普法宣传等活动。二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硬减申请材料48个,免提交申请材料192个,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0%以上,1天办结事项比例达到9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2024年依法依规高效办理导游证核发业务87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初审)1件,旅行社业务20件,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设立11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4件。三是落实惠企利企政策。实施文旅消费补贴、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广泛动员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动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开展“惠游湖北”消费券投放活动,核销总付资金数百万元。
尽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自身经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向未成年等特定群体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以案说法和社会宣传引导还需加强等。下一步文旅局将立足本职、创新举措,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针对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运用新方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上新高度。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发挥法治思想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聚焦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旅游市场、防范老年人跟团游受骗等,举办具有文旅特色法治教育公开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文旅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文旅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文旅领域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推进全面依法履职,着力推进局机关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改革工作,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抓好《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不断优化全市旅游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落实文旅领域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指导督促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剧本娱乐市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业态专项检查,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更好的法治化文化市场环境。持续组织各地开展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案卷评查、执法培训、“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着力推进公正严格规范执法。
(三)营造文化普法氛围。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贯彻实施全市文旅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等。加强对干部职工及社会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规学习宣传。用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发动文艺团队、文化馆(站)参与法治文艺题材节目创作,积极开展送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文化活动中,以法治文艺作品润养人心。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