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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询价通知书

来源: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9-26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律师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就2024年至2025年度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内容

    202410月至202510月法律顾问费用。

    包括市直文旅系统法律咨询、草拟、审查法律文书,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方面代理复议、诉讼、调解、仲裁、听证以及行政处罚的申请强制执行等活动。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3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项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响应文件符合规范。

(三)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1014日,北京时间15∶30至16∶00。

(四)开标时间:20241014日,北京时间16∶30。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20楼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陈清宇

电  话:0715-8266815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

六、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商务要求和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楼20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