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关于
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31日向中共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一本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目标
按照不同时段整改要求,中心探索建立“建、交、督、销”四合一巡察整改台账,形成完整闭环:以精准“建账”为基础,将26个具体问题精研细磨,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奠定整改基石;以限期“交账”为重点,准确界定性质,清楚溯流追源,做到“纠清问建”;以专人“督账”为手段,由专职联络员督促推动立行立改,定期检查进度,把握整改节奏;以按时“销账”为目标,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提质增效。
(二)两个结合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是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一方面,结合巡察发现的中心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薄弱环节,同步将其确定为主题教育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推动党员干部将主题教育中的思想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总结主题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成果,为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与“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空”落实、“蛮”执行、“懒”干事、“乱”作为、“假”政绩等作风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履职担当。同时,就巡察发现的作风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措施,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逐条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同步建立专项整改台账。
(三)三方联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自市委第一巡察组去年6月13日入驻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以来,中心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做到讲成绩不拔高,讲差距不护短,讲问题不遮掩,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23年11月17日,中心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在收到反馈意见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人员列席指导,进一步理清了巡察整改的工作思路。同时,中心在推进巡察整改时,积极就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管理等问题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机要和保密局等单位请示沟通,并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寻求指导。通过建立市委第一巡察组——督促整改的相关职能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三方联动”机制,做到巡察整改“不走样”“不打折”“不将就”。
(四)四级责任拧紧扣牢整改链条
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先后3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以最严肃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抓紧抓牢。同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市委菜单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公开化奖惩“四化”工作机制,把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到各直接责任人,建立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四级责任体系,并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筑牢思想之基。通过学习工作规则,全体干部的思想意识得到提升,学习能力得到增强。
二是开展查漏补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2023年分别在北京和成都考察时关于体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并开展研讨,明确了体育工作的方向,开拓了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的工作思路。
2.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咸宁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县市区少儿业余体校发展,恢复县级少儿业余体校功能,并协助县级少儿业余体校入选“61530”行动计划和争创国家体育人才基地;三是建设体育特色运动学校,与咸宁市深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共建咸宁市跆拳道业余学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四是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与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年度赛事计划,强化市运会青少年类比赛项目;五是认定了不少于12家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并与各基地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3.推动体育科研和应用工作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线下邀请湖北科技学院体育领域专家对全市100余名体育领域从业人员开展知识讲座,线上通过百度文库、知网等学术平台查阅相关体育科研成果;二是印发了《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科研工作方案》,形成9篇专业性强的体育调研报告;三是制定《2023年咸宁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先后到我市6个县市区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覆盖各年龄段人群3958人,合格率达到92%;四是制定《关于咸宁市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建设实施方案》,对咸宁市体育产业进行全面核查。
4.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掌握咸宁市体育产业家底,全面核对、摸清体育产业的基础信息,为产业规模核算、数据分析、政策规划制定、体育产业工作绩效评定奠定基础;二是帮扶青少年体育企业,建设了一批咸宁市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拓宽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路径;三是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截至2023年底,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在全省排名靠前;四是起草《咸宁市关于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健身休闲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5.对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加快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利用社会资本推进我市“一场两馆”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咸宁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并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2023年体育场馆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6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80小时,全年接待健身人数达72万人次。
6.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传达并强调上级部门指示精神,选派专人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不达标的申报不予向上级推荐;二是对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善的县(市、区),减少或不予向上级推荐次年度的分配份额;三是制定管理办法。经多次调查研究,出台了《咸宁市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加强监管力度。督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
7.对公共体育场地管理者执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要求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咸宁体育中心和金叶体育馆场馆系列制度》,并在各场馆张贴了场馆免费低收费公告牌;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咸宁体育中心和金叶体育馆运营商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政策,并在其年度考评中加入相应的考评细则,2023年金叶体育馆客流量达到50万,咸宁体育中心体育场客流量达到20万,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6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80小时,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强场馆巡查,不定期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情况进行轮流值查,布置每月“场馆日常巡查值日表”,严格落实巡查任务。
8.对体育类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推进落实,组织体育、市场执法、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开展宣传解读、执法流程培训;二是督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成立工作专班,每周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暗访巡查,每周上报、每月总结;三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将剩余23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预收费监管平台,督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加强对培训机构使用平台的培训指导,并在后续工作中对培训机构实际使用平台收费情况进行监督。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室;二是定期开展研究学习,2023全年党组会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开展专题网络安全培训,起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10.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调整保密委员会成员,明确业务部室涉密人员;二是及时起草保密会议方案,召开保密专题工作会议,对2024年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2023年述职内容。
11.履行法定保密职责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保密组织机构及成员职责,起草了定密流程和保密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工作秘密的管理,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密件传阅不过夜,传阅后及时清点数量,每日存放于保密柜内;三是按时开展好2023年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12.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了保密委员会,将分管业务领导列入保密委员会;二是修改了《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保密管理制度》,将保密工作融入业务科室,将业务部室负责人列为涉密人员,负责本部室保密工作;三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021-2023年,每年均以中心党组名义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和清单;二是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自2022年起,每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建立了中心的廉政档案;三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全体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力量和工作能力。
14.纪律处分程序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通报了典型案例,2023全年共上报“三重一大”事项23项;二是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初步建立廉政工作档案,2023全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次,全年无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三是坚持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情况统计》上报制度,并以“第一种形态”对原场馆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将相关同志的处分情况向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报告,并在中心公示栏分别对该同志的处分决定及批评教育情况予以通报。
15.执行机关内控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通过咸宁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用户服务平台进行用车管理,24小时接受公车管理平台监控;二是完善出车程序,严格通过平台进行审批用车,明确用车范围;三是明确中心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中心所有签订合同必须以“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主体;四是对中心现有《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16.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深入理解体育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政策法规,严格要求经办人认真起草符合咸宁市体育产业及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组织了一批咸宁市优秀体育企业家2次参与了湖北省体育企业经营骨干培训班,其中深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湖北和沃运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获得湖北省体育局“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三是修改完善中心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单位发文规章制度进行发文。
17.超预算支出比赛活动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预算计划,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学习,掌握理论知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心《工作规则》。
18.报销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2022年9月5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中,由财务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财务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解读;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加强票据审核,对附件提供不齐全的一概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心《工作规则》。
19.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预算计划,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学习,掌握理论知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在中心《工作规则》增加“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内容,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进行制度约束;四是问责项目经办人,以“第一种形态”的方式,对经办人给予批评教育。
20.部分协会财政预算补助经费使用效率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措施,督促相关协会落实整改,2023年武术、羽毛球、网球三家协会经费执行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召开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专题培训班;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体育协会的指导,修订完善《咸宁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起草《咸宁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督促相关协会进一步完善其《工作章程》。
21.部分支出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相关市级体育协会巡察整改专题会暨集体谈心谈话会;二是完善修订《咸宁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制定《咸宁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协会工作管理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会长参加湖北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四是督导相关协会完善制度、补齐材料,完善修订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2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二是完善修订《咸宁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咸宁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加强对体育行业协会财务管理指导力度;四是督导相关协会据实补办相关资料凭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3.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围绕党的政治理论、中央和省关于体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多领域内容,深入开展学习;三是严格做好会前酝酿、征求意见、汇报沟通、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四是加强会议筹备,充分收集议题信息及会议材料,会前向主要领导汇报议题收集情况及清单;五是修订完善中心《工作规则》。
24.2019年、2020年支部台账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补齐2019年、2020年支部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二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档案归档制度;三是及时公开中心支部相关的党务工作咨询和信息。
25.干部考察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谈话情况,对当时参与考察个别座谈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核实当时考察谈话相关情况及内容;二是问责考察组,对当时负责开展考察座谈工作的人事专干开展了批评教育;三是全面整改,对新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程序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四是深化整改,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深入学习《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
26.执行试用期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提拔干部任职以来工作表现开展了民主测评,全体干部职工一致同意两位干部正式任职;二是对新提拔干部2020年9月至今工作现实表现进行工作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三是以党组名义,印发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文件,明确了正式任职时间;四是对当时负责具体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事专干开展了批评谈话;五是全面整改,对新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程序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六是深化整改,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深入学习《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出现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做好中心制度建设的“改、废、立”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特别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135716;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9号;电子邮箱:xnstysyfzzx@163.com。
中共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