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8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31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做到通盘考虑、综合分析、研判重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销号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分析研判,将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125条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局党组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巩固巡察成果。巡察整改中,紧盯内部运行管理、文旅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完善制度15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新疆等地考察时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考察时关于文旅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建立学习清单,及时梳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始终把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思考、谋划和推进全市文旅工作的行动指南和不竭动力。
2.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有关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通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召开专题推进会,督促各地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督导。组织专班现场调研督导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目前,已完成199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的数据采集。
3.指导县(市、区)文旅局推进古民居保护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调研督办,先后两次实地调研督办虎头冲曾家古民居群、岭下节孝坊安全问题整改,要求对岭下节孝坊潜在安全隐患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二是组织修缮,崇阳县对虎头冲曾家古民居群瓦漏、檩条破损、电线私拉老化等问题进行整改,更换了消防器材;通山县对岭下节孝坊残损部位杂树、杂草进行清理,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墙体、牌坊楼用钢管支撑加固,两处古民居临时加固工程均已完工。三是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执行“月检查、季报告、定期通报”工作制度,落实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4.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营商环境”考核契机,督促市县两级图书馆对现有图书藏量再次进行清查统计并报送。二是向湖北省图书馆申请馆外流通共建,将咸宁市图书馆作为湖北省图书馆馆外流通点,提供藏书5万件(约30万册)。三是督促各地图书馆向当地政府申请购书专项经费,购置新书。四是督促各地图书馆拓宽渠道,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捐书,增加图书藏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图书馆藏量为226.7138万册,人均藏书量已达到0.87册/人。
5.未如期完成旅游景区创建目标任务。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6个县(市、区)调研旅游业发展情况,摸清底数,全面分析市情,科学制定《咸宁市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3A、4A景区创建目标。二是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咸宁实际,对《咸宁市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再复盘,及时进行中期评估调整。三是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因不具备2A级景区条件,将不再申请A级创建。鸣水泉风景区待整改提升后,重新申报创建3A级景区。四是加大对全市A级景区检查监督,举办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质量。
6.旅游景区接待人数与评定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5A、4A级景区的创建指导、复核和提质工作。已指导药姑山古瑶村景区、龙隐山旅游度假区等景区创成国家4A级景区。楚天瑶池温泉度假区、温泉谷度假区、陆水湖风景区已成功通过复核。二是多措并举吸引旅客来咸,促进旅游消费。组织开展“咸宁人游咸宁”“万名大学生千名教授游咸宁”等系列惠游活动。三是建立全市文化旅游宣传促销、节会和赛事活动联动机制,开发“咸宁文旅地图”微信小程序,鼓励自媒体宣传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原创视频、美图、图文等,放大宣传效应。我市4A、5A级旅游景区接待人次近年来已逐步回升。
7.对县(市、区)文旅局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前期咸安区文旅局发放的《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咸安区文旅局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全市营业性演出及娱乐场所审批业务培训。选派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参加全省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加大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对日常监管不力的通报约谈。
8.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现有226家实际经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100%达到核准条件并全部发放《办学核准书》。二是原未按规定纳入预收费监管的70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已全部纳入监管。三是督促各地迅速联合公安、城管、应急、消防、市场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对新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场所所设楼层不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规范的,不予同意设立、不出具《办学核准书》;对已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场所所设楼层不符合国家建设防火规范或存在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等隐患的,持续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五是制定印发《咸宁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规范准入审批;建立“白、灰、黑”名单机构公示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9.对旅游市场监管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对三江森林度假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约谈三江森林度假区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要求,抓好常态化安全监管和服务品质提升。二是落实文旅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召开全市文旅市场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明确各类市场主体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两个清单”要求。三是提升企业旅游服务品质。制定《咸宁市旅游市场品质管理红黄灯预警机制和诚信管理“红黑榜”制度(试行)》并严格按照相关条款落实,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旅游经营企业进行红、黄灯警示,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质量和企业服务水平。
10.文旅市场信用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印发《咸宁市旅游市场品质管理红黄灯预警机制和诚信管理“红黑榜”制度(试行)》。二是约谈涉旅游安全隐患问题较多的两地文旅部门责任人。三是对4家旅游服务质量不优的旅游经营企业进行红、黄灯警示,并在局官网公示,倒逼旅游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11.执法过程不够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以案施训”培训班和全市文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以及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二是全面清查整改。清查2019年至2023年期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将存在问题的13份案卷进行整改,确保执法案卷整理规范。
12.罚没物品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印发《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涉案物品管理制度(试行)》。二是及时销毁罚没物品,邀请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局相关同志参加,现场共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20583册,各类非法光盘18075盘张,非法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备219台套,违规电子游戏机18台套。三是组织《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涉案物品管理制度(试行)》专题学习,提升罚没物品管理水平。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暨2023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研讨,通报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明确责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审核备案和专人管理等事项;清理文旅系统微信、qq等工作群,确定专人管理。三是建立工作群管理办法、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共3项规章制度。
14.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文旅行业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二是开展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罚没物品(含非法宗教出版物)集中销毁工作。三是报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总结以及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工作进展情况。
1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度市直文旅系统保密培训会,贯彻2023年全省机要保密全员培训班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涉密人员管理,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二是印发《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召开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部署会,部署局系统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完成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三是印发《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成立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全面替代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5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推动保密各项工作落实。
16.落实统计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二是召开2023年度市直文旅系统统计业务培训暨统计工作专题会商会,推进文旅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深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个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不折不扣跟进落实。二是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讲。三是专题研究市直文旅系统2019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分析,建立市直文旅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四是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到市新时代文艺中心等单位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工作。
18.风险岗位管控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市直文旅系统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廉政风险点,形成市文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廉政风险清单。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
19.对受处分干部教育回访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办法》和市纪委《关于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掌握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方法。二是对2023年受处分的4名干部职工,确定教育帮带责任人,及时开展教育帮带谈话。
20.超额支付报账金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2023年公务租车进行自查。二是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研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使用的通知》精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21.使用工会经费超额发放职工福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39名在职人员超额发放的工会福利7800元予以清退上缴国库。二是督促工会责任人加强学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发放标准。
2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2019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进行排查。二是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清退非在职职工领取的出差补助。三是加强差旅费报销的核对、核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相关程序。
23.对所属二级单位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4家单位进行核查清算,将市新时代文艺中心承担个人“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及重复发放的工资184304.28元予以清退。二是组织人事、财务人员对2019-2023年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其他单位存在承担个人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和重复发放工资的情况。三是将在咸宁市群众艺术馆、新时代文艺中心公开招聘中违规领取的监考费4400元清退至市财政局国库专户。
24.固定资产信息登记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购置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新购111件设备、家具用具逐一进行资产登记。二是对漏记资产(2020年6月购置的27台电风扇)进行补登及资产信息更新。三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资产信息进行维护更新,保证固定资产使用人、管理人与实际情况相符。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登记、使用、管理规范。
25.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购资产进行自查,2019年-2023年新购各类设备、家具用具数量111件,资产原值51.3万元,未发现其他固定资产配置超标问题。二是超标准购买的扫描仪单价为2980元(资产配置价格上限2000元)主要用于我局市民之家窗口开展导游证等行政审批工作,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身份证和电子证照扫描上传等便捷服务,专业性要求高,目前该设备我单位仍在使用。三是2021年购置一台高配置电脑作为视频编辑、制作、播出的专用设备,已按照该设备采购时的实际用途及最新的固定资产分类,该资产应计入设备-图形工作站(专用设备无固定的价格上限),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对该设备的资产分类进行了更正。四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行政事业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备置标准》,确保不再出现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情况。
26.对所属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监管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新时代文艺中心2019-2022年采购服装、对讲机等18笔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形成固定资产清单并予以补登。市群艺馆核查万里工作室使用的市群艺馆设施设备、合作协议、历年协议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请示,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二是市图书馆收回出借给赤壁市文旅局使用的流动图书车,按要求升级安装北斗车载终端及启用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三是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从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折旧、报废及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相关规定。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申请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新时代文艺中心全面梳理了原市歌舞剧团16名在职在编人员2014年10月-2023年12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情况,已缴纳2014年10月至2023年12月26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共计2910968.9元,目前资金缺口为430283.98元。二是充分发挥演出创收作用,争取在2024年筹集缺口资金,进行补缴。
28.对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新时代文艺中心2019年至2023年度94笔超过1万的支出全面清查,开支事项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演出活动、食堂补助、维修等项目,无个人违规违纪使用情况。二是市新时代文艺中心负责同志在会上作检讨,进一步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确保重大开支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9.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二是开展2023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研讨,集中学习《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会前,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联系党支部党员代表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到位、交真心。三是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深刻自我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0.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召开2023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局机关党委随机抽查,局属12个党支部均按照要求开展。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上对徐敏华受处分情况作补充说明。市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部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上对陈建军受处分情况作补充说明,2023年受处分的党员张鹏、冯雄伟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汇报思想工作。市新时代文艺中心党支部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郭廷辉、邓静受处分情况进行说明。市新华书店党支部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上对夏华祥受处分情况作补充说明。三是开展2024年市文旅局系统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1.执行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系统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开展2024年市文旅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4月,洪燕党组织关系已转到中共温泉街道学府社区委员会,伊健党组织关系已转到中共咸安区温泉街道万年路社区委员会。
3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进行清查,未发现其他应回避却未回避的问题。二是组织党组成员、人事科干部研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章交流、回避)相关规定。三是对2023年度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进行自查,没有发生未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33.未严格执行“凡提必听”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去函补充了解蔡廷才、张华、蔡祖峰、章红卫、陈仕华、王伟6位同志的廉政情况。二是对2019年以来提拔、进一步使用、职级晋升情况进行清查,未发现未执行“凡提必听”制度和其他没有书面廉洁情况反馈意见就先上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问题。三是组织党组成员、人事科干部研学《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四是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34.干部任免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2020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情况,经局党组综合研判,认定王伟等4人晋升结果有效。二是对2019年以来干部任免情况进行清查,没有发现其他未开展谈话调研推荐、未执行科级干部备案工作流程等问题。三是组织党组成员、人事科干部研学《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办法》《关于调整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科级干部备案工作流程及要求》。四是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严格开展民主推荐,规范记录,及时备案。
35.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情况查漏补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存档。二是整理局系统干部职工档案。三是组织党组成员、人事科干部研学《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咸宁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决不停歇。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完成整改事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绝不放松。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毫不懈怠。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文旅工作高质量的重要契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担当勇为、克难奋进,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文旅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8262864;通信地址:咸安区银泉大道198号传媒大厦15楼、20楼,邮编:437000;电子邮箱:852792286@qq.com。
中共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