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咸)文综罚字〔2023〕009号
当事人: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3MA4F26FF33
法定代表人:王佳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一马电商产业园
2023年3月10日8时50分至9时06分,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杨凯(执法证号:17110021021)、焦展文(17110021028)在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305室对你公司运营的《遮天斗罗合击》、《遮天逍遥录》、《遮天三部曲》、《夺宝联盟》、《龙魂之怒》等5款网络游戏进行了远程勘验。经勘验,你公司运营的《遮天斗罗合击》、《遮天逍遥录》、《遮天三部曲》、《夺宝联盟》、《龙魂之怒》等5款网络游戏为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其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
1. 文号为“(咸)文综勘字[2023]年第001号”的远程勘验笔录。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法事实。
2. 远程取证视频一份。证明文号为“(咸)文综勘字[2023]年第001号”的远程勘验笔录的勘验全过程。
3.远程勘验截图取证照片23张。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法事实。
4.文号为“(咸)文综检(勘)字[2023]009号”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经营。
5.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证明祁伟得到授权,全权代表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接受调查和处理。
6.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祁伟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网络出版服务经营许可证》。
7.祁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祁伟的身份
8.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合法开办的企业。
9.遮天斗罗合击、遮天逍遥录、逆火合击、龙魂合击、遮天三部曲、遮天夺宝联盟六款游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0.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错认罚承诺书。
11.《烈火封神》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
12.运营授权书。
13.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入明细。证明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圆(12000元)整。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规定,依照以下法律法规可以给予处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自由裁量权标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2023年5月24日,本机关依法对本案进行了集体讨论。5月31日,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公司未提出陈诉申辩以及听证申请。
本机关现责令你公司删除全部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的网络游戏,并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贰仟圆(12000元)整,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的罚款人民币陆万圆(60000元)整,共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圆(72000元)整。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咸宁市市民之家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