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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乡村旅游口号征集公告

来源: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07-10

关于开展

“宣传地域特色文化、助力乡村旅游发展”

对外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加快实施“万千百”工程,助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更好挖掘乡村旅游优质资源,充分展示我市乡村对外形象,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以“宣传地域特色文化、助力乡村旅游发展”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征稿要求


总体要求


  1. 结合全市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实际情况,精准提炼乡村旅游发展对外宣传口号(内容简洁明了、符合客观实际、赋有思想情怀、具有较强传播力感染力和公众认可度,每条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个字以内)。

  2. 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 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署名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

  4. 宣传口号丰富精彩、主题鲜明、来源可靠,便于宣传传播和记忆。选材范围为咸宁市内各类乡村地名及其所蕴含的文化内容,涵盖山、水、域、景区景点等。



征稿要求


具体要求


  1. 语言流畅,客观真实,杜绝虚构写作。

  2. 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 应配备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宣传口号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如来历含义、历史典故等)。



奖励方式




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业内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评选活动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90177970@qq.com

联系人:冯景 

联系方式:0715—8262376



咸宁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