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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来源: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19-12-18

市文旅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抽查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文旅局职能职责实际,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任务分解表》所涉及的103个工作项目的开展落实情况,作如下简要自查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2016年来,我局按照《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文新广发〔2016〕07号)确定的五项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持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业务科室、落实工作经费,年初有工作安排,年末有工作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逐年增强。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年来,市文旅局(原市文新广局)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市政府、县市区局、局属各单位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均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年初,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迅速列入党组会重要议程,制定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计划》《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市委法治办、省厅局报送,并在局政务网予以公开。按照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现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大部分正在加紧推进或正在完成进行中,届时,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方案要求,接受检查验收。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与承接工作。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政务工作实际,主动服务成效明显。一是按照《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圆满完成原市文新广局的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管理24个审批职能,与市委宣传部的交接;二是按时终止3个网络游戏《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办证;三是迅速承接原旅游局31个行政审批职能,原体育局4个高危项目的行政许可职能,较好地完成了机构改革期间行政审批职能的划转与承接。近年来,我局通过积极主动与省厅局、市直相关单位联系沟通,移交与业务承接人员的传、帮、带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市文旅局185个审批项目运行良好。所有项目实现“一枚印章集中批”“一窗受理流转办”“一网办通政务服务”“一律按规定收取材料”“一个现场联合勘察”“一项制度容缺批”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4.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以机构改革总体目标为导向主动作为。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度情况通报及问题清单”要求,全面推进市文旅局在湖北省政务服务3.0系统领取、编辑、发布市级审批清单67大项、185子项。统筹兼顾、积极主动完成省市各专项公务网络平台数据更新及编制工作。一是按时完成文化、旅游项目自查和编审;二是按时完成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知识题库;三是按省深改办关于调整迁移市县两级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要求,按时完成事项清单调整变更、补充和完善文旅部门78项、广电部门7项的基本要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地址、事项结果、办理流程、外部流程图、办理服务。同时,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时按要求在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随机一公开平台、湖北省社会信息信用服务平台、咸宁市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十余个平台进行公示,我局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云服务”。“一张网”建设全市排名持续保持前十位。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文旅融合以来,依法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展开联合抽查,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等制度。2017年来,全市每年都要组织3-4次“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50余家(次),对抽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县市区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予以处理和回复。有效的打击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围绕诚信经营,加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多次组织全市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召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各专项整治行动向业主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与文化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三是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双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构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新常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近两年来,我局窗口共有效办理新增业务200余件。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分类实施改革项目审批的落实落地工作。没有影响公平竞争的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文旅局(市文新广局)窗口量化考评总分排名一直持续靠前,位列27家政府职能部门常驻窗口单位第一方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与验收工作,受到全市通报表扬;“先照后证”得到市信用办第4期通报,位列全市第3位。9月10日,市信用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单位、个人的通知》,我局荣获 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单位,冯景同志荣获 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个人。

7.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工作力度,印发了《咸宁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咸办发〔2018〕4号),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内容、程序、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为我市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7个、群艺馆(文化馆)7个、博物馆8个、美术馆2个,共建有113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其中乡镇级71个、村级1065个,配套建设文体广场3600余个,实现了全市镇村全覆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兼备广播电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功能。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全面、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一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探索公共服务的文旅融合新路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的有效落实,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抓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稿的通知》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标准,筛选、甄别和整理局机关印发的文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清理完成我局目前唯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咸宁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修改意见及修改稿。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高质、高效地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我局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报请市人大、市政府办制定印发了地方法规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8〕3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咸宁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咸政规〔2018〕8号)。多年来,我局从没有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9.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党组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多年来,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凡属局系统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均需提请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控制决策风险。同时,我局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咸宁市文新广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制度》《市文新广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论证制度》,用于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内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工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责作用,多年来我局持续聘请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有效地提升了市直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与市检察院就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将行政处罚的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对相应案件的移交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程序,明确了不移交涉罪案件的追责机制。编制整理文化市场权责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为原则,对本局行政权责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调整规范了行政处罚事项100余项,将更新后的权责清单按照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要求上传政务服务网站予以公示,做到更新及时、权责明晰。

1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临时人员执法。二是制定了《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制度》,规范了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了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三是完善了《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了在作出重大执法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比率达100%。四是积极参与省市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咸宁市高新温泉音皇音乐会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被省文化厅评为2015-2017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在2018年市政府执法监督局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情况通报中,湖北金燕科技有限公司为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案评分为98分,位列市直单位第一。五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六是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要求被处罚单位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法治政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持续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3”全民阅读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7”世界电信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26”国际禁毒日、“9·28”孔子诞辰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监察法宣传教育“百千万”活动,“法律进机关”法治讲座培训班,联合市外办连续举办3场咸宁市安全文明出境游宣传月活动,开展“安全出行、文明旅游、领航保护”宣传活动,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广播栏目上线活动,连续每年参加国家省市“我与宪法”微视频、法治微视频、法治征文参赛活动。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站、应急管理竞赛活动及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年度学习、考试,与驻村工作队共同组织开展普法进基层宣传活动等二十余项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活动。2018年以来,我局市歌舞剧团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法治大舞台》、咸宁市“红色文艺轻骑兵”走基层活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来,我局持续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暨2018年度执法业务培训班、《棋牌游戏宣扬赌博案件查处要点》执法业务培训会、全市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培训会、全市执法人员以案施训培训班、全市执法人员在线培训班、全市2019年漂流场所、游泳场所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培训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网吧业主法规培训大会暨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市支队与吉林省长春市开展执法骨干执法业务对口交流会(2018年)等多次执法培训活动。同时,我们还深入学校、企业开展了印刷行业法律法规培训会、“扫黄打非”成果展等深受普法对象欢迎的普法活动。2018年10月30日,我局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和最佳组织奖。

这些工作稿件每年50余次在中国普法创新网、中国文化市场网、法治湖北网、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网、湖北省文化市场网、省局《新语》期刊、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法治咸宁专版)等媒体刊载。2018年咸宁市普法办《关于全市上半年普法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市文新广局信息上报量位列第五,信息质量和采用量位列第二,较好地展示了市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一是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超额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设立市文新广“道德法制讲堂”,建设局机关“法律图书室”,并购买法律书籍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是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进党组、进机关、进支部主题党日,时刻保持法律学习教育不放松。近年来,我局根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连续组织举办市直文新广系统“法律进机关”法治讲座培训班(每年2次),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班(每年2次以上),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国家、省厅局业务培训,局党组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按期讲法治课和微党课,全年持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周四政治理论学习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收看政论、法治教育专题片等,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咸宁监狱参观,听忏悔课;通山闯王陵廉政教育基地、钱瑛廉政公园开展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三是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在局安排宪法宣誓场所和设施,集中对新提拔干部开展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尊严和权威,树立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同时,坚持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到位。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