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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咸宁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MB1961735/2022-15433 文       号 : 咸文旅发〔2022〕3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名       称: 关于推动咸宁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关于推动咸宁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咸文旅发〔2022〕3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湖北省体育局关于推动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文旅发〔2021〕43号)精神,在新发展阶段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品质化、供给主体多元化、供需匹配精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在新时代推动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治引领,着力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坚持统筹建设,推动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开放发展。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参与,提升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共建共享,推动融合发展。在把握各自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公共文化事业与产业相融合,公共文化服务和教育、科技、农业、商贸相融合,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1.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全面落实《咸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在保障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制定并公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管理考评和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和督查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巩固和推广省级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赤壁市创建第四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不断巩固和提升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创新发展成果复制推广,提升全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坚持建、管、用并重原则,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服务考核评价制度等,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品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实施“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促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提质。对照最新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和评估定级标准,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上等级馆比例。2025年底,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评估

定级普遍达到二级馆以上标准,其中国家一级馆不低于50%。

2.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工作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对设施等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针对行政区划调整、移民集中安置等,及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点和达标工作。

3.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效能。逐步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的通借通还、数字服务的共建共享、文化活动的协调联动和人员培训的统筹兼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鼓励将人口集中、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覆盖周边乡镇(街道)的县域服务分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在人口聚居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点。

(三)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

1.擦亮“香城书房”品牌。推广“香城书房”模式,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文化圈”。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继续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校园书店等新型文化空间形态。

2.打造乡村新型文化空间。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因地

制宜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等主体功能空间。推进先进文化“嵌入性”服务,将文化创意融入乡村生活场景,提高环境美观性和服务便捷性。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1.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书香咸宁”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向“以人为中心”转型,建设开放、智慧、包容、共享的现代图书馆。建设读者用户中心,推广信用阅读、电子读者证。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城乡阅读品牌。开展阅读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十进一创”活动。鼓励服务创新,围绕城乡发展需求,提升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2.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加强传统地方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推动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持续组织开展好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乡村”、优秀出版物推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面向基层的流动文化服务。

3.蓬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廉政文化活动。持续组织开展“香城大舞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办好“灵秀湖北·四季村晚”“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南鄂群星奖”“香城好声音”等品牌文化活动,组织好广场舞、群众大合唱、社会文艺团队展演等接地气、正能量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力争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加强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开展乡村艺术普及活动,开展“艺术乡村”建设试点,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

4.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城乡文化同盟作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善我市公共文化场馆无障碍设施,将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特殊人群的文化惠民活动,保障特殊人群基本文化权益。

(五)统筹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1.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建立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化水平。建好用好咸宁文旅云,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以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原则,推进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重点建设适应移动互联网环境的全民阅读数字资源和全民艺术普及地方特色资源,丰富数字资源种类,提高数字资源质量。

2.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之间实现用户、数据、资源、服务的互通互联。完善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促进各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立标准化和开放性的数字图书馆系统,打造基于新媒体的数字图书馆服务业态,提供“互联网借阅”“互联网信息服务”,形成面向移动终端、贯通线上线下的服务新格局。鼓励各级各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与商业运营平台、网络传播媒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嵌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便利性。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通过新媒体渠道,常态化征集群众文化需求信息,测评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加强需求信息的整理、归纳和分析,精准识别群众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互动体验空间,充分运用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现代技术,设立阅读、舞蹈、音乐、书法、绘画、摄影、培训等交互式文化体验专区,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互动性和趣味性。

4.加大农村和特殊人群的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及留守妇女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配备必要的数字文化设施,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加强残障人士数字文化设施建设,建立残障人士阅读和视听服务体系。通过微信、网站、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广大农村和特殊群体广泛推广数字文化资源。

(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1.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台、网络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中心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全市应急广播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搭建市、县、镇、村服务网络,实现应急广播信号在全市综合覆盖。推动“村村响”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全市“村村响”应急信息发布、服务基层治理、对农宣传能力,适应新时代群众需求。

2.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5G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有效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基于智能移动终端软件、新媒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全媒体传播网络。适应信息传播格局变化,创新体制机制,确保传播导向,建立推进主流媒体、文化类单位、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多元传播主体格局。

3.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广播电视节目优质内容资源配置,创新基层广播电视节目供给方式,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向乡村覆盖。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等业务发展,拓展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加强广播、电视、主流报纸和各级政府网站公共文化频道、专栏建设。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中融合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七)进一步强化社会参与。

1.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多样。继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文化机构自身发展能力。不断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化、专业化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签约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育等方式,建设功能复合型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探索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对存在人员匮乏等困难的公共文化场馆,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机关、学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确保正常工作、教学、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所属文体科普设施。

2.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制定本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服务购买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建立以项目选定、信息发布、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根据所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特点,分类制定内容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3.推进文化志愿服务。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为核心,依托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做好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以提升志愿者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志愿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开展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积极探索优秀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志愿者团队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将文化志愿服务纳入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合作。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和武汉“1+8”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等战略部署,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之间的馆际交流和信息互通等文化领域合作,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建立区域内师资库,探索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培共享机制。推进咸宁市全域内公共服务部门协作,充分打好组合拳,围绕文化核心项目整体发力,同时相互学习借鉴,提升服务效能。

2.推动文旅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在公共文化场馆和乡村旅游资源富集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发布、咨询接待、休憩服务等旅游信息服务。在有条件的旅游服务设施增设村史民俗馆、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文创体验室等文化惠民设施,常设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流动文化服务。适当拓展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电商、就业辅导等功能。积极创建荆楚文旅名县,抓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功能融合试点工作,争创文化和旅游功能融合示范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广电、体育等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逐步完善政策环境,创新工作手段,积极探索开展各项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湖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为基层文化队伍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培训、使用和统筹管理,落实基层文化服务岗位人员编制和经费,保持基层文化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县聘乡用”、派出制和县乡双重考核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在社区、行政村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持续开展“三支一扶”文化岗位招募工作,实施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落实各级政府对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的主导责任,完善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培训网络,形成权责清晰、分级实施的培训机制。与高校合作,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基层文化能人培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广电及网络技术队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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