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61735/2024-31954 文       号 : 咸文旅发〔2024〕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咸宁市“桂乡宁居” 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2024年度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度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
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根据《咸宁市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咸政办发〔2023〕22号)以及《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DB4212/T 58-2023)有关要求,为培育和评定出一批“桂乡宁居”精品旅游民宿,打响我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公共品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定总则
(一)申请“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应在咸宁市范围内从事民宿接待服务至少满一年,未发生相关违法事件,无重大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进行申报。
(三)“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相关评定结果应由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示。
(四)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可使用等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
二、评定内容
《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DB4212/T 58-2023),“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必备条件检查项目表见附录A和“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质量评定细则见附录B。
三、评定名额。2024年全市拟评定“桂乡宁居”金桂级旅游民宿5家、丹桂级旅游民宿5家、月桂级旅游民宿5家。
四、评定机构及成员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由市文旅局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文旅局,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评定小组成员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法治观念、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3. 熟悉旅游民宿行业,全面掌握《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DB4212/T 58-2023)工作规程;
4. 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9月30日);
5. 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
6. 有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
(二)其他条件
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一项:
1. 旅游民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家;
2. 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代表;
3. 旅游民宿经营者。
(三)产生方法
由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文旅局按照推荐条件向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推荐,核准后予以确定。
五、评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民宿主人申请评定。申请评定金桂级、丹桂级、月桂级的旅游民宿主人应对照《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按属地原则向县(市、区)文旅局递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县(市、区)文旅局推荐报告;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书;营业执照、消防、公安、房屋安全鉴定、卫生、餐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等(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日前)。
(二)机构受理。县(市、区)文旅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应严格按照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要求,对申报金桂级、丹桂级、月桂级的旅游民宿进行初审和指导。对符合要求的金桂级、丹桂级、月桂级旅游民宿,向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递交推荐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0日前) 。
(三)入住体验和现场评定。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组成专家评定小组,安排不少于三人的入住体验。入住体验后开展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应按照附录A“必备检查项目”进行评定,若其中任意一项没有达标,则取消评选资格;附录 A 达标后,进行附录B评定。专家评定小组在24-36小时内完成检查并提交打分表、检查报告等(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0日前) 。
(四)结果公示。评定结果由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在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旅游民宿名称、通过资格审核时间、评定检查时间、评定专家名单等。审核认定未达到金桂级、丹桂级、月桂级标准的旅游民宿,应根据评定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评定 。旅游民宿主人对评定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小组申诉(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五)授牌和颁发证书。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制作并颁发授牌和证书(完成时限:2025年1月30日前)。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文旅局要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等级评定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创业办旅游民宿,对标提升民宿服务品质的热潮,并动员全市旅游民宿企业参加等级评定。
(二)加强创建指导。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按照评定要求加强创建指导,认真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旅局同时发送WORD和PDF版至邮箱(423087824@qq.com)。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县(市、区)文旅局要对旅游民宿企业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进行审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定资格,并记入文旅企业诚信档案。
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评定申请表 | |||||
民宿名称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正式开业时间 | ||||
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申请类别 | □月桂级 □丹桂级 □金桂级 | ||||
房屋性质 | □自有 □租赁 □兼有 | ||||
所在乡镇、村 | |||||
建筑情况 | 占地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结构 栋,经营用客房楼层 层,房间 间(套),床位数 张,投资总额 元 | ||||
建设属性 | □文物保护 □历史遗留 □民居改建 □新建 | ||||
管理情况 | □自主管理 □委托管理 | 公司名称 | |||
民宿曾获得的奖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卫生许可证 | □有 □无 |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 | □有 □无 | ||
经营范围 | □住宿□餐饮 |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 □有 □无 | ||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有 □无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 □无 |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有 □无 | 24小时热水服务 | □有 □无 | ||
通过房屋安全鉴定 | □是 □否 | 公安旅馆管理系统 | □有 □无 | ||
咸宁旅游简介 | □有 □无 | 取暖、降温设施 | □火炉 □地暖 □空调 | ||
咸宁产品 | □有 □无 | 本地特色餐具等 | □有 □无 | ||
本地食材餐饮 | □有 □无 | 咸宁书籍 | □有 □无 | ||
特色主题活动 | |||||
经营情况 | 上年营业总收入 (万元);平均房价 (万元);平均入住率 ; | ||||
其中客房收入 (万元);餐饮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 | |||||
主人及家人数 | 员工人数 | ||||
自评总分: | |||||
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评定申请真实性承诺书
(民宿名称) 自愿申请进行“桂乡宁居”旅游民宿评定,作出如下承诺: 1、近一年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无重大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2、填写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3、接受“桂乡宁居”旅游民宿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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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文旅部门推荐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必备条件检查项目表
项目 | 序号 | 要 求 | 评价 |
规 范 经 营 | 1 | 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事件,无重大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 |
2 | 应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应急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证照。兼营餐饮服务与食品销售的民宿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有效经营证照。 | ||
3 | 经营场所应符合咸宁国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民宿发展有关规划要求。 | ||
4 | 经营用房及主要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应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自建房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利用文物建筑开设民宿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 ||
5 | 服务项目应通过规范性文字、图形等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 | ||
6 | 应设置停车场、厕所、公共场所等公共信息标识牌,并符合GB/T 10001.1的相关规定。 | ||
7 | 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引导宾客实施光盘行动等。 | ||
8 | 民宿主人应参与经营服务及管理,邻里关系融洽。 | ||
9 | 客房应有名称或编号;应有清洁卫生的床垫、床上棉织品和毛巾;应有清洁卫生的水壶、茶具、矿泉水和饮用水;应有充足的照明、窗帘等遮光设施;应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及电源插座;客房隔音良好;客房应有安全门锁及防盗装置;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应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 ||
10 | 应合理设置卫生间,客房卫生间干湿分区,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洗手液,方便使用。应提供24小时热水,有单独的沐浴空间,有防滑防溅措施,有纸巾且不少于2处。 | ||
11 | 应为顾客提供快捷、稳定的无线网络服务。应设置服务台为顾客办理入住、问询和现场刷卡、开票结账等手续,具备联网治安登记系统。 | ||
12 | 应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 ||
13 | 应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 | ||
14 | 宜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销售。 | ||
安 全 卫 生 | 15 | 应远离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区,无公共安全隐患。 | |
16 | 民宿设计、改造可采用《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室内外环境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建筑设计、室内外装修用材应符合JGJ 62、GB 50016的要求。 | ||
17 |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卫生条件应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 ||
18 |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应符合GB 15603的要求。 | ||
19 |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符合GB 2894的要求,并向客人提前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 ||
20 | 旅客住宿应遵守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 | ||
21 | 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保障有效运行,并有维护保养记录。 | ||
22 | 应在前台、出入口、电梯轿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 ||
23 | 提供餐饮服务的民宿,厨房应有冷冻、冷藏、消毒设施,并有效使用,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方便使用。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清洗、消毒应符合GB 31654的要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
24 | 应按有关防疫规定,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要的基本物资,严格落实并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 ||
25 | 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应整洁卫生。 | ||
26 |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常住客应至少一周一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消毒。对公共用品用具应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 | ||
27 |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健康检查,按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 ||
28 | 管理人员或安保人员应24小时在岗位值班,从业人员应提供普通话服务。 | ||
29 | 应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防控等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安全责任,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教育知识培训。 | ||
生 态 环 保 | 30 | 远离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源300米以上,空气中无异味,周围环境整洁、干净。 | |
31 | 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规定的一级浓度限值标准,环境噪音限值符合GB 3096 规定的Ⅰ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
32 | 污水统一接入污水管网或自行有效处理达标后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 | ||
33 | 应使用本地食材,主动推广本地食材和菜品,宜提供本地文化特色的餐具和桌椅板凳。 | ||
34 | 不得加工销售野生鱼类等动物,及国家保护动、植物。 | ||
35 | 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物处理措施,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应符合GB/T 19095的要求。 | ||
36 | 因地制宜,采取节能环保措施,有符合本地特色的取暖设施。 |
“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质量评定细则
计分说明:“桂乡宁居” 旅游民宿评分标准。
总 分 值:1000分。
计分规则:“月桂级”民宿分值应在700分以上(含),“丹桂级”民宿分值应在800分以上(含),“金桂级”民宿分值应在900分以上(含)。
表B.1“桂乡宁居”旅游民宿质量评定细则
项目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查得分 | 评审得分 | |||
区 域 环 境 (150分) | 1 | 周边 环境 | 周边 景区 | 20 | (1)附近有年客流量在5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得20分。 (2)附近有年客流量在3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得15分。 (3)附近有年客流量在2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得10分。 | ||||
周边游乐 | 10 | 附近有地方特色景点或休闲娱乐、采摘体验、运动等场所,每处得3分,最多得10分。 | |||||||
周边生态 | 10 | 所在村(社区)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得2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得2分;垃圾分类,得2分;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得2分;所在村(社区)绿植有专人养护,绿化效果较好,得2分。 | |||||||
周边服务 | 5 | 所在村落有医院或医疗点,得5分。 | |||||||
5 | 所在村落有可供宾客选择的购物点,有1处,得2分,最多得5分。 | ||||||||
5 | 500m范围内有特色早餐点,每处得2分,最多得5分。 | ||||||||
5 | 1000m范围内有特色餐饮点,每处得2分,最多得5分。 | ||||||||
5 | 所在村落有通畅的移动通信网络,得5分。 | ||||||||
2 | 绿化 | 10 | (1)建筑物有庭院(花园),植有咸宁独特植物,花木修剪整齐,保持清洁,得10分。 (2)建筑物无庭院(花园),植有咸宁独特植物,花木修剪整齐,保持清洁,得8分。 | ||||||
3 | 导向 系统 | 15 | (1)设有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手机导航地图准确。安全警示明显、完备且文字规范,得15分。 (2)设有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手机导航地图准确。安全警示,有一定的文字规范,得10分。 (3)有指示性和服务性导向系统,得5分。 | ||||||
4 | 停车场 | 15 | (1)停车位不少于客房数量的30%,车道保持畅通,得15分。 (2)有停车位,得10分。 (3)所在村(社区)有停车场,得5分。 | ||||||
5 | 建筑物 | 20 | (1)建筑外观风貌新颖独特,有文化特色且与环境一致,得20分。 (2)建筑外观风貌较为独特,有文化特色,得15分。 (3)建筑外观造型独特,得10分。 | ||||||
6 | 公共 区域 | 文化主题 | 15 | (1)整体布局新颖独特,有文化特色且与环境一致,能清晰反映民宿文化主题,有咸宁特色文化产品及介绍,得15分。 (2)整体布局较为独特,能清晰反映民宿文化主题,有咸宁特色文化产品,得10分。 (3)整体布局合理,能体现民宿文化主题,得5分。 | |||||
7 | 面积 | 5 | 室内公共空间面积,人均面积不小于8m²,得5分;人均面积不小于5m²,得3分。 | ||||||
8 | 环境 | 5 | 各区域空气质量良好,达到I类建筑工程标准(甲醛≤0.08mg/m³,苯≤0.09mg/m³, TVOC≤0.50mg/m³,氨≤0.20mg/m³),得5分。 | ||||||
设 备 设 施 (250分)
| 9 | 特色 设施 | 20 | 设计具有与主题文化相一致的专用碗、筷、盘等用餐器具,得10分;设计具有与主题文化相一致的餐桌、椅、客户用品,得10分。 | |||||
10 | 墙面 | 15 | (1)墙面设计有文化特色,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得15分。 (2)墙面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整洁、美观,得10分。 (3)地面整洁、美观,得5分。 | ||||||
11 | 住宿 设施 | 房型 | 25 | (1)设置不同风格的房型。房间号牌、编号特色明显,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工艺精致、格调高雅,且70%客房的净面积不少于40m²,得25分。 (2)房型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工艺较好,整洁美观,且70%客房的净面积不少于30m²,得15分。 (3)70%客房的净面积不少于20m²,得5分。 | |||||
家具 | 15 | (1)家具设计有文化特色,满足居住,摆放合理,得15分。 (2)家具设计有一定特色,满足居住,摆放合理,得10分。 (3)有满足基本居住的家具,得5分。 | |||||||
窗帘 | 10 | (1)窗帘设计有特色文化元素,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得10分。 (2)窗帘与客房整体氛围协调,整洁美观,得8分。 (3)客房有窗帘,得5分。 | |||||||
灯光 | 15 | (1)照明有专业设计且有鲜明的特色文化元素,采用精致定制灯具,功能照明、重点照明、氛围照明,和谐统一,得15分。 (2)照明有独特的特色文化元素,功能照明、重点照明、氛围照明,和谐统一,得10分。 (3)有功能照明、重点照明、氛围照明,照明效果一般,得5分。 | |||||||
文艺艺术 | 15 | (1)客房内有与客房相协调且有鲜明咸宁区域特色的书籍、壁画或其他艺术品装饰,得15分。 (2)客房内有咸宁区域特色的书籍、壁画等装饰,得10分。 (3)客房内有特色的艺术装饰品,得5分。 | |||||||
环境舒适 | 5 | (1)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于45dB,有加湿器或除湿器等湿度调节设备,空调或暖气等温度调节设备噪音小、效果好,得5分。 (2)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空调或暖气等温度调节设备噪音小,得3分。 (3)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得2分。 | |||||||
布草 | 15 | (1)床上棉织品舒适高档(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和床衬垫等),纱支规格不低于80X60支纱,含棉量为100%,毛巾的规格为32支纱,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得15分。 (2)床上棉织品舒适(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和床衬垫等),纱支规格不低于60X40支纱,采用全棉或含棉量不低于50%的棉纺织物,毛巾的规格为16支纱,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舒适的被芯,得10分。 (3)床上棉织品齐备(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和床衬垫等),纱支规格不低于40X40支纱,采用含棉量不低于50%的棉纺织物,得5分。 | |||||||
床椅 | 10 | 双人床:(1)不小于2.2m,有行李架、衣架、写字台、座椅、茶几,得6分。 (2)不小于2.0m,有行李架、衣架,得4分。 (3)不小于1.8m,有行李架、衣架,得2分。 单人床:不小于1.2m,有行李架、衣架,得4分。 | |||||||
112 |
卫生 设施 | 客房 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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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有客房有卫生间,得4分;80%及以上客房有卫生间,得2分。 | |||||
4 | 70%及以上客房卫生间面积不小于6m²,得4分;不小于4m²,得2分。 | ||||||||
7 | 70%及以上客房卫生间有浴缸,得1分;所有卫生间淋浴、恭桶、面盆干湿区分离,得1分;面盆台面宽敞舒适,得1分;恭桶质量优良、噪音小,得1分;电源插座、挂钩方便使用,得1分;吹风机品质优良,方便使用,得1分;客用品品质优良,得1分。 | ||||||||
-7 | 卫生间光照不足,扣1分;通风不好有异味,扣1分;无防滑措施,扣1分;淋浴房门关闭不严密、下水不通畅、有积水,扣1分;无垃圾桶,扣1分;水温不稳,冷热不均,扣1分;水压不稳、水量不足或水质不好,扣1分。 | ||||||||
4 | 公共卫生间位置合理,得2分;有洗手盆、洗手液或肥皂、防滑措施等,得2分。 | ||||||||
7 | 清洗、消毒工作区域位置合理,得3分;设施完善、方便使用,得2分;布草存放场所位置合理,方便使用,得2分。 | ||||||||
13 | 餐厅和厨房 | 10 | 餐厅布局合理,得5分;方便舒适,得5分。 | ||||||
5 | 餐厅装修与主题文化一致,氛围浓郁。 | ||||||||
5 | 有与餐位数量相匹配的消毒设施。 | ||||||||
5 | 厨房设置合理,有粗加工、切配、烹饪及清洗、消毒场所,不同水池标识清晰。 | ||||||||
-15 | 厨房洗碗池和原料池不分,扣5分;排风排烟不通畅,扣5分;灭火毯摆放不合理,扣 5分。 | ||||||||
10 | 有自助厨房,得5分;提供地方食材,得5分。 | ||||||||
14 | 游乐 设施 | 10 | 有游乐设施(泳池、亲子乐园等每种得4分,最多得10分)。 | ||||||
15 | 安全 设施 | 3 | 有电子卡门锁或其他高级门锁。 | ||||||
3 | 客房门有自动闭合功能。 | ||||||||
3 | 有覆盖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有应急照明设施。 | ||||||||
5 | 配有与建筑体相匹配的消防器材,有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点报警、面报警,消防疏散广播等)。 | ||||||||
16 | 节能 减排 | 5 | 建筑节能设计(如自然采光、新型墙体材料、环保装饰材料等)。 | ||||||
5 | 采用新能源的设计和运用(如太阳能、生物能、风能、地热等)。采用节能产品(节能灯、感应式灯光等)。 | ||||||||
5 | 采用环保设施和用品(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环保型冰箱等)。 | ||||||||
5 | 采取节能及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客房内提示牌等)。 | ||||||||
经 营 管 理 (250分) | 17 | 仪容 礼貌 | 15 | (1)服务人员着装有鲜明的咸宁特色,整洁得体,微笑服务,言行举止得体,使用礼貌用语,得15分。 (2)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符合岗位要求,整洁,热情,言行举止较得体,得10分。 (3)服务人员能够使用一定的礼貌用语,得5分。 | |||||
18 | 管理 制度 | 3 | 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管理、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 | ||||||
3 | 有完整的员工体检、培训、演练计划和实施记录。 | ||||||||
3 | 建立宾客意见收集、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 | ||||||||
3 | 购买公共责任险以及相关保险,方便理赔。 | ||||||||
19 | 入住登记服务 | 5 | (1)入住登记服务规范,服务周到、有仪式感,得5分。 (2)符合入住登记服务接持标准,有一定问候,得3分。 (3)能办理登记服务,得2分。 | ||||||
20 | 客房 服务 | 3 | 及时清扫客房,客用品补充齐全。 | ||||||
3 | 应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套、毛巾、浴巾等。 | ||||||||
3 | 可免费提供加床服务。 | ||||||||
21 | 叫醒及早餐服务 | 15 | (1)有亲切准确有效且服务规范的叫醒宾客服务,能利用本地食材制作出具有咸宁特色且丰富的早餐,得15分。 (2)提供叫醒宾客服务,能提供丰富的早餐,得10分。 (3)提供叫醒宾客服务,能提供早餐,得5分。 | ||||||
22 | 民宿主人服务 | 5 | (1)民宿主人能热情参与服务,有故事,有情怀,得5分。 (2)民宿主人能热情参与服务,有故事,得3分。 (3)民宿主人能热情参与服务,得2分。 | ||||||
3 | 熟悉周边环境,包括当地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购物点等信息,可为宾客作介绍。 | ||||||||
3 | 提供接送、协助搬运行李服务。 | ||||||||
23 | 智能 服务 | 5 | 提供覆盖全区域、快速流畅的无线网络。 | ||||||
10 | 提供智能化设施,得5分;方便有效,得5分。 | ||||||||
5 | 具有网上预订功能,并能进行房源分配。 | ||||||||
5 | 采用企业专用的管理信息系统。 | ||||||||
5 | 监控做到区域内无死角,管理安全。 | ||||||||
10 | 在OTA等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评价良好,宾客满意度高。 | ||||||||
24 | 餐饮 服务 | 10 | 宾客抵达餐厅后,及时接待,得5分;宾客用餐结束后,及时收拾餐具,得5分。 | ||||||
5 | 各种餐具洁净、无裂痕、无破损。 | ||||||||
10 | 食品营养美味、质量高,早餐得5分,正餐得5分。 | ||||||||
5 | 提供周边餐饮信息和预订服务,每处得2分,最多得5分。 | ||||||||
5 | 公共区域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每种得1分,最多得5分)。 | ||||||||
25 | 卫生 管理 | 15 | 院落地面整洁卫生,无杂物堆放,得5分;墙面、栏杆整洁卫生,得5分;绿植叶面无积尘,得5分。 | ||||||
5 | 院落休闲娱乐设施清洁卫生。 | ||||||||
10 | 客房房门、地面、墙面、天花板无破损、无脱落、无蛛网,得5分;家具、灯具、窗帘、电器、开关、插座、书籍无破损、无松动、无污渍,得5分。 | ||||||||
5 | 客房布草(床单、枕头、被子、毛毯、浴衣等)清洁卫生,无毛发、无污渍。 | ||||||||
10 | 客房用品(毛巾、水杯等)无灰尘、无污渍,得5分;摆放规范、方便使用,得5分。 | ||||||||
10 | 客房卫生间面盆、恭桶(便器)清洁卫生,无灰尘、无污渍,得5分;浴缸、淋浴区清洁卫生,无毛发、无灰尘、无污渍,得5分。 | ||||||||
5 | 水龙头、淋浴喷头等五金件无污渍、无滴漏。 | ||||||||
10 | 布草存放场所清洁干燥,得5分;摆放整齐,得5分。 | ||||||||
10 | 洗消场所清洁卫生,得5分;摆放整齐,得5分。 | ||||||||
10 | 公共卫生间洗手台、小便池、恭桶(便器)或厕位保持洁净,得5分;通风良好,得5分。 | ||||||||
5 | 及时清理垃圾,得3分;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得2分。 | ||||||||
3 | 有合格的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检测报告。 | ||||||||
2 | 提供自助洗衣服务,有烘干机或晾晒场。 | ||||||||
2 | 餐饮区域整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 ||||||||
2 | 厨房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得1分;砧板生熟分离,清洁卫生,得1分。 | ||||||||
2 | 餐具的清洗、消毒、存放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无灰尘、无水渍。 | ||||||||
-5 | 厨房地面、墙面有污渍,扣1分;操作台面有污渍或面案桌面发黑,扣1分;抹布油腻、发黑,扣1分;地面有积水,扣1分;操作间等加工场所杂物较多,扣1分。 | ||||||||
2 | 排烟等通风设备、水箱定期清理,得1分;有记录,得1分。 | ||||||||
特 色 文 化 (250分) | 26 | 文化主题鲜明 | 50 | (1)公共区域,客房主题选取明确,有独特的咸宁区域特色,民风民俗氛围浓郁,能为客人营造独特的文化体验氛围(能在视觉、听觉、嗅觉营造出与主题相协调的氛围),得50分。 (2)公共区域、客房设计融入鲜明的咸宁区域主题文化,民风民俗氛围浓郁,整体风格鲜明,格调统一,得30分。 (3)公共区城、客房设计融入鲜明的咸宁区域主题文化,格调统一,得20分。 | |||||
27 | 生态文化特色 | 30 | 拥有特色自然景观(区域代表性景观,得30分;一般性景观,得20分)。 | ||||||
28 | 建筑文化特色 | 10 | 建筑物历史悠久,文化特点鲜明。 | ||||||
10 | 建筑改造保留历史印迹,得5分;大门、外墙、标识标牌,体现地方特色,得5分。 | ||||||||
29 | 独有文化符号 | 20 | 有依据文化特色提炼形成的文化符号元素,得10分;美观时尚,易于识别,得10分。 | ||||||
30 | 打造文化品牌 | 15 | 具有品牌意识,积极传播民宿品牌形象与特色文化,打造连锁品牌。 | ||||||
311 | 分享文化故事 | 5 | 民宿主人与顾客分享民宿故事,展示民宿特点,传递生态理念、生活美学和弘扬咸宁文化。 | ||||||
32 | 文化休闲区域 | 10 | 休闲区域(茶室、视听区、阅读区等)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郁(每项得3分,最多得 10 分 )。 | ||||||
10 | 文化体验区域(非遗、作坊、书画等)设施齐全、氛围浓郁(每项得3分,最多得10分)。 | ||||||||
33 | 特色文化服务 | 5 | 服务方式能良好的展示和表达文化内涵。 | ||||||
34 | 组织文化活动 | 10 | 设计并定期组织文化体验活动。 | ||||||
5 | 周边有定期展示地方文化的戏剧、歌舞表演等项目(每种得3分,最多得5分)。 | ||||||||
5 | 周边有适合游客参与的非遗、民俗、农耕等体验活动(每种得3分,最多得5分)。 | ||||||||
35 | 特色 购物 | 5 | 周边有较为集中的特色购物区域。 | ||||||
36 | 传播 特色 文化 | 10 | 通过民宿运营传播地方优秀文化。 | ||||||
37 | 背景 音乐 | 10 | 有背景音乐,得5分;曲目与文化主题契合,音质良好、音量适中,得5分。 | ||||||
38 | 地方特色餐饮 | 20 | (1)能够制作8道咸宁特色菜,得20分。 (2)能够制作5道咸宁特色菜,得10分。 (3)能够制作3道咸宁特色菜,得5分。 | ||||||
39 | 开发文化产品 | 20 | 利用本地资源,开发伴手礼、文创产品。 | ||||||
社 会 责 任 (100分) | 40 | 吸纳 就业 | 20 | 吸纳周边村民就业达5人(1人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
41 | 带动当地发展 | 20 | 带动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得10分;带动地方农特产品销售,成效明显,得10分。 | ||||||
42 | 获得社会肯定 | 30 | (1)受到全国表彰或认定的荣誉,以及媒体宣传,得30分。 (2)受到全省表彰或认定的荣誉,以及媒体宣传,得20分。 (3)受到全市表彰或认定的荣誉,以及媒体宣传,得10分。 | ||||||
43 | 参与公益事业 | 20 | 每年参与3次及以上地方公益事业活动,一次得6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
45 | 加入行业组织 | 10 | 加入当地民宿行业协会,得5分;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