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61735/2023-1550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咸宁市文明旅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文明旅游意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营 造良好的文明旅游氛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34号)及省 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咸宁市文明旅游 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咸宁市文明旅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重要批示精神, 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文明旅游氛围,根据《文化和 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 发〔2023〕34号)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 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文明旅游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我市围绕 “文明旅游钟情湖北”主题,坚持文 明旅游宣传引导、主题实践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大力普及文明 礼仪知识,强化文物和生态保护、制止餐饮浪费、垃圾分类等 宣传教育,让文化和旅游公共意识、规范意识、节约意识、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为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 工作任务
(一)加大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开展常态化文明旅游宣传。 组织在市级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文明旅游宣传,通过各级文旅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终端等开展“文明旅游钟情湖北”宣传。结合夏季避暑、秋季出游、 冬季泡泉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文明旅游公约、指南和公益广告宣传,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文明旅游创新活动和做法,展现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风采。各县(市、区)文旅部 门要丰富完善文明旅游宣传资料载体,设计制作主题鲜明、生动 有趣的文明旅游宣传册、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理性消费、理性维权。
二是加强旅行社文明旅游宣传。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 督促辖区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行前说明会及行程中 开展文明出行宣传。组织导游(领队)开展文明旅游培训,规范 导游(领队)文明旅游行为。引导组团游客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行 为习惯,妥善处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各类问题。通过网络平台、 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文明旅游提示警示,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文明引导。
三是组织文明旅游志愿队宣传。 依托省级旅游志愿服务平 台,以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为骨干,组织一批有特长、有奉献 精神、热爱文明旅游公益事业的旅游人士组建旅游志愿服务队, 构建旅游志愿者服务网络。在文化和旅游节假日、重要纪念日和旅游旺季开展文明旅游服务引导及宣传活动。
(二)丰富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指导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依据《文明旅游示范 单位要求与评价》 (LB/T 075-2019)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价规 则,组织全市公共文化场馆、 A 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 行社等企事业单位,指导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精心 组织做好过程创建、环节创建、效果创建各项工作,推荐创建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弘扬时代新风中的示范引领。
二是开展文明旅游“三进”活动。 倡导各地积极开展文明旅 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通过开展文明旅游倡议、 承诺、组织讲座等方式,引导市内旅游企业、文明旅游志愿者践 行文明旅游行动,面向社区居民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提升社区居 民文明旅游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研学旅游行动,将文明旅游知识、 礼仪作为研学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倡导广大中小学生努力争创文明旅游小使者。
三是实施行业“垃圾分类”等行动。 各县(市、区)文旅部 门要督促辖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落实垃圾分类有关要 求,倡导游客将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规范分类落实到旅游行程 之中,及时劝阻游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使用公筷, 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倡导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三)提升文明旅游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旅游景区文明旅游品质。督促A 级旅游景区加强智 慧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旅游景区文明排队、文明观景、 文明乘车等制度,规范设立文明旅游引导导识标识,加强旅游景 区文明旅游讲解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散客的案例文明引导,在旅游景区服务中彰显文明旅游品质。
二是提升星级饭店文明旅游品质。规范完善星级饭店文明规 范的迎宾服务、前厅服务、客房服务,全员倡导微笑服务、满意 服务,把文明旅游行动落实到咨询服务、餐饮服务、卫生服务等具体服务之中,着力打造一批文明城市示范创建样板点。
三是提升旅行社文明旅游品质。 指导全市旅行社企业对照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 《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 等行业标准和《旅游景区文明引导工作指南》,扎实推动文明旅 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设计健康向上旅游体验项目线 路,满足不同群体对文明旅游的安全出行产品需求。与游客规范 签订旅游电子合同,严格践诺守信,传递文明旅游声音。自觉抵 制不合理低价游、诱导游客购物消费等行为,提供行前、行中、行后舒心服务。
(四)从严查处各类不文明旅游行为
一是从严查处乱涂乱写乱划行为。在重点旅游景区和文物古 建中,严禁和制止游客乱涂乱写乱划等不文明行为,倡导健康向上文明行为规范,采取曝光、罚款等方式,查处一批典型案例。
二是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和处置机制。 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 虚假广告宣传、不合理低价游、 “黑社” “黑导” “黑车” “欺 客” “宰客”等现象,强化旅行社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三是推进旅游信用监管工作机制。 创新文明旅游监管方式, 积极宣传文明旅游典型案例,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文明 旅游企业和文明旅游个人纳入红名单管理,实行信用监管反向约 束机制,在品牌创建、品牌宣传和旅游惠民活动中不予推荐、不 予考虑、不予纳入。对破坏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旅游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