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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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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元年,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芳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分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效率和质量,方便人民群众,进一步拉近和群众的距离,塑造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为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追责问责情况。
1.加强平台建设。在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框架下开办“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官方网站,并根据机构改革,将网站整体改版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2.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公布单位机构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信息和所分管领域、科室和二级单位职能及联系方式,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
机构名称: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咸宁传媒大厦15楼
机构电话:0715-8262864
机构职能: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体育行政管理职责委托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主动公开规划和政策文件。通过网站公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8个。
4.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解读,共发布法律法规、“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解读5期。
5.加强财务公开。及时公布了2018年决算信息和2019年预算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明确专人负责对接落实12345市长热线转办事项,11月以来共办理完成3件。办理网络问政平台回复6件。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网地方领导人留言2条。
2.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咸宁日报技术部签订协议,将“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纳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群管理,合理设置栏目,及时更新,打造网络服务群众平台,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避免发布有害信息,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根据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了网站集约化信息资源规范清洗。
3.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布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邮箱,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流程,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4.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开通运营“咸宁闲游” “文化咸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完成备案,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咸宁闲游”微信获评2018年度湖北十佳政务微信(市州)。“文化咸宁”成为全市和全省文化系统较为活跃、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8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0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103 | 82 | 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630 | 3200 | 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8 | -24 | 1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0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因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依法不予公开,并与申请人联系说明有关情况,获得理解。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健全。对规范性文件公开较少。2020年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一律公开。
2.缺少专业人才。2020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力,打造开放型、服务型政府机关。抓好2018年、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共公开59件。全年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无重大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2.建立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局属单位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服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更好地服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公共文化活动信息预告制度。提前策划下月重大文化活动,向社会公开,方面群众自主选择参与。共发布公共文化活动预告12期,总点击量突破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