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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咸宁市文化旅游整体网络营销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MB1961735/2023-3341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2023年度咸宁市文化旅游整体网络营销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咸宁市文化旅游整体网络营销推广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HB-2023CG-0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3-01983

3、项目名称:2023年度咸宁市文化旅游整体网络营销推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3.5(万元)

6、最高限价:9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3年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3、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如是联合体成员需牵头单位)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
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http://wlj.xianning.gov.cn/)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咸安区银泉大道198号咸宁传媒大厦

联系方式:07158259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方式:1860724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工

电   话:1860724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