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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文旅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索引号 : MB1961735/2023-0823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2023年度文旅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文旅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市场日常检查、查处文旅市场大案要案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对文旅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文旅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到2023年底,实现对全市文旅市场执法检查事项和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全覆盖

依托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平台和《全国文旅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开展4次文旅市场专项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以及4次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年达到该年度抽查对象总抽查次数的10%以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都要实行随机抽查,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制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在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市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统称两库),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向上级机关备案。

(三)制定双随机抽查具体方案和工作细则。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市本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其他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做好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做好与部门联合检查衔接工作。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联合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各县文旅市场属地监管的积极作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同一部门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对涉及多级、多部门的,积极探索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抽查方式以及抽查比例

全市文旅市场专项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全国文化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全市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抽查比例为3%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互联网+监管”开展,随机抽查市辖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抽查比例为20%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双随机监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日常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年度量化目标任务。落实整改督办,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培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将检查结果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附件1:2023年度市文旅市场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2023年度市文旅市场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时间

内容

2023年3月

2023年全市文旅市场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023年6月

2023年全市文旅市场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023年9月

2023年全市文旅市场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023年12月

2023年全市文旅市场第四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附件2

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日期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以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月-4月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


2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辖区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5月-6月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市公安、税务局


4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市辖区旅行社

8月-9月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6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市辖区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10-11月

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市公安局、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