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61735/2023-276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2022年度文旅消费券发放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省财政厅对做好消费券资 金清算工作的要求,我局委托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对咸宁市 2022年度发放文旅消费券总额资金开展专项审计。消费券发放 平台(支付宝、携程、云闪付、同程、抖音、游湖北、去哪儿网、 美团)和消费券各核销商户对其所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负责;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2022 惠游湖 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平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17日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年“惠游湖北”消费券省级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2】37 号),咸宁市下达省级资金700.00万元,根据由省级与市州财政 各负担50%原则,咸宁市消费券资金总规模1,400.00万元,实 际拨付各平台资金合计1,400.00万元,各平台补贴到位资金根 据平台核销实际情况动态配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8家平台实际收到消费券补贴资金1,400.00万元,成功核销优惠券总金额1,198.57万元。根据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要求,各平台剩余资金应及时足额按原 渠道退回,各平台应退回补贴资金共计215.22万元。经审计, 违规核销金额13.79万元,应清退47370.00元(抖音平台超额 核销的9.05万元本由平台垫付,该平台自行处理即可,无须清 退)。综上,应补贴消费券金额共计1184.7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通过对各平台和商户提供的核销数据审核,存在部分成功 核销的消费券不在咸宁市文旅局核定的商户范围内,如支付宝平 台超范围核销金额47370.00元。
2.抖音平台收到消费券补贴资金226.00万元,成功核销消 费券金额235.05万元,存在9.05万元的超额核销情况(含超范 围核销金额550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