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 MB1961735/2026-233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胡娟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关于出台新兴行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文旅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文旅新业态监管无明确执法依据、基层执法压力大、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确实是当前困扰我市文旅监管工作的突出难题,我们感同身受。您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实,为我们进一步规范新业态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了重要指导。结合我市文旅工作实际,现就提案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全面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2025年,市文旅局印发通知,组织各地文旅部门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特种设备目录外室外游乐设施、非A级景区(网红打卡点及野景区)、户外露营地、婚庆等演艺公司、自助棋牌室等7类新业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摸排(冰雪活动场所按职责分工由体育部门牵头,市级体育职能已委托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实施)。摸排同时,同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多次调度督促各地动态更新底数、排查安全隐患。根据前期摸底,全市共有密室逃脱(剧本杀)22家,电竞馆75家,特种设备目录外的室外游乐设施12家,非A级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区)41处,户外露营地19处,婚庆等演艺公司52家,自助棋牌室223家。2026年7月,我局再次部署新一轮全面摸底,要求各地逐家核实经营主体数量、经营状况及安全条件,及时更新台账。同时,对全市非A级山岳及涉水类景区(景点)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共摸排相关点位34处,逐一明确点位类别、所在乡镇村组、风险类型及经营主体,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后续,我局将持续强化动态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新业态领域安全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推动重点业态监管有据可依。在咸安委文〔2025〕1号文件明确文旅部门牵头监管7大类新业态的框架下,我局针对不同业态特点,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逐步厘清了部分业态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监管方法:
1.密室逃脱(剧本杀)已建立备案管理制度。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及《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文件,已要求全市密室逃脱、剧本杀经营场所履行备案手续,对剧本脚本进行内容自审,严禁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全市22家密室逃脱(剧本杀)经营场所均已纳入常态化监管,备案管理和日常检查实现全覆盖。
2.电竞馆参照已有法规实施重点监管。鉴于其经营内容主要为互联网上网服务,参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将电竞馆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类场所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要求其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重点加强网络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条件等方面的检查。对含有住宿功能的电竞酒店,按咸安委文〔2025〕1号文件明确由商务部门牵头监管,市文旅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领域工作。目前,全市电竞馆均已纳入日常巡查和重点监管范围,经营秩序总体规范。
3.户外露营地已有职责分工文件。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已于2026年1月印发《咸宁市户外露营地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咸旅安发〔2026〕1号),逐一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户外露营地安全监管中的具体职责,构建了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目前,户外露营地管理已纳入常态化巡查范围,日常监管有序开展。
4.婚庆等演艺公司已纳入演出活动审批管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承接营业性演出的婚庆公司、演艺公司必须取得演出经纪资质或到文旅部门备案演出内容,对演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5.非A级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区)持续强化监管措施。针对此类区域自然风险高、管理主体缺位等实际困难,我局采取“部门协同、属地负责、警示先行、联动劝阻”模式,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管控。一是完善预警提示机制。主动协调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风险信息;在网红打卡点、野景区入口处及关键节点设置醒目安全警示牌;遇极端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时,由属地乡镇及时采取临时封闭或安排专人劝返。二是推进应急预案编制。2026年8月,印发《关于全面摸排全市景区景点有关信息的通知》,指导各地对网红打卡点、野景区逐项编制应急预案,建立“一景一档”动态管理台账,确保突发事件有案可依、处置有序。三是建立巡查管控机制。对无经营主体的网红打卡点、野景区等区域,明确由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查,高风险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发现游玩群众及时劝离。四是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对全市临山涉水高风险点位,逐一明确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点位有人管、有人巡、有人守。
6.特种设备目录外的室外游乐设施和自助棋牌室。虽暂无专门法律法规直接对应,但已纳入本次职责分工文件,逐项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责任不缺位、不落空。
(三)广泛征求意见,加快推进职责分工文件出台。针对提案反映的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问题,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了《咸宁市文旅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细化了7大类新兴业态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8月2日正式发函向18个市直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截至8月18日已收到各部门的反馈意见,目前正在参照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待修改完成后,将按程序提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正式印发,从制度层面明确各部门在文旅新业态中的监管责任。
(四)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隐患整治。一是组织召开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新业态监管职责划分和联合执法问题。二是印发旅专委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将密室逃脱、电竞馆、户外露营地等新业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是推行“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2026年上半年,市文旅局已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次,检查经营主体6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9个。四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入汛以来全市文旅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8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37家次,对涉水项目、消防设施、地质灾害风险点等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排查,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37个。
您提出的“7大类新业态,实行备案管理”及“迅速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两项建议,针对性很强,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经认真研究,在现行法律框架和权限范围内,实际推进中确实面临一些客观制约,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明确准入标准,实行备案管理”。近年来,我市文旅新业态发展迅速,适当设置准入“门槛”确有必要,对此我们深有同感。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或变相设置备案、登记等准入障碍。目前,除电竞馆依法需取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已明确要求向文旅部门备案外,其他业态因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文件依据,暂无法单独增设备案要求。对此,我们将积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弥补,后续也将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适时提出完善建议。
(二)关于“迅速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在实操层面存在两方面困难:一方面,7类新业态涉及的行业属性差异较大,风险重点各不相同(如自助棋牌室侧重治安和消防,野景区侧重地质灾害防范和游客安全管控),用一个办法统管所有业态,实际难以兼顾;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具有立法权限,无法自行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当前采取的工作路径是: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正式印发《咸宁市文旅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逐一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依据,针对不同业态制定监管指引或检查清单,推动监管有据可依、责任有人承担。目前,该职责分工文件已完成征求意见环节,正在修改完善,力争尽早印发实施。
受立法权限和营商环境等因素制约,部分安全监管措施尚难一步到位,但我们将在现有框架内积极作为,着力把工作做实做细:
(一)出台职责分工文件,厘清部门权责。目前,《咸宁市文旅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我们正在逐条梳理反馈、加紧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按程序提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审议,力争2026年9月底前正式印发,从制度层面厘清7大类文旅新业态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解决“谁来管、管什么”的问题。
(二)制定分类监管细则,补齐执法依据。职责分工文件印发后,针对不同业态分类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密室逃脱(剧本杀)类,重点落实备案和内容审查;电竞馆、户外露营地等,联合公安、消防、林业等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清单;自助棋牌室、野景区等难点业态,则在联合检查中明确各部门执法依据(如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避免文旅部门独自承担超出自身权限的监管责任。
(三)深化联合执法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持续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定期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不配合整改的经营主体,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下达文书,确保程序合法、处置有力。同时,依托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册推送渠道,及时掌握新设文旅经营主体情况,实现“早发现、早介入”,减少监管滞后。
(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持续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确保重点时段、高风险点位“一对一”包保全覆盖。加快完成非A级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区)应急预案编制和基础数据汇总,确保台账完整、预案实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销号,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临山涉水等高风险点位,加密巡查频次,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旅新业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定期向您反馈落实情况,恳请您继续监督支持。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