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MB1961735/2024-2551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尊敬的王明勇沈其文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079号提案关于加强保护利用现存历史遗迹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方政府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明确历史遗迹的保护责任和管理机构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历史遗迹的法律保护,将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我市先后颁布了《咸宁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明确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文物古迹、古民居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结合《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实施,开展了古民居普查,全面准确地摸清了全市古民居资源现状。将85处列入咸宁市古民居保护名录,由市政府公布并统一挂牌保护。

我局联合市住建局下发了《咸宁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住建、文旅部门做好“资源普查认定”、“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等工作。研究拟定《咸宁市让文物活起来实施方案》,提出了“构建咸宁地方文化标识体系”、“实施古民居保护利用示范工程”等十大任务,推进“文物+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县市区局月巡查、市局季通报”制度,以推进文旅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二、关于“遗迹所在乡镇合理制定文旅规划,在历史遗迹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将近期可以利用的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建议

我局委托咸宁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总体规划》,对全市挂牌认定的291处古民居按照保护等级、资源特色实施分期分类保护利用。县市区编制《通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通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宝石民居群文物保护规划》《江源村古民居文物保护规划》《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羊楼洞古镇管理保护规划(2021-2035)》《通山县大畈镇白泥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8-2035)等方案、规划,从宏观层面加强对古民居村落保护利用的指导。

三、关于“以媒体和学校为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认知提升”的建议

一是借助媒体,多方联动宣传。今年以来,通过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云上咸宁等市级媒体平台发布了《人民网聚焦咸宁:留住古村落里的别样乡愁》《赤壁:推广“爱上你的小屋”品牌打造宜居宜业乡居》《我市举办乡村旅游银企对接活动暨业务培训班现场授信额度超十亿元》《咸宁市启动十万间乡村旅游客房建设行动》等报道160多条,借助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央视等省级、国家级媒体平台发布《湖北咸宁:乡村游受热捧村民还有分红》《避暑享清凉美丽乡村迎来暑期客流高峰》《年味正浓舞起板凳龙灯祈愿五谷丰登》《湖北:梅花绽放乐享春光》《2万亩野樱盛放吸引游客踏青赏樱》《假期好去处万亩杜鹃花盛放半山含翠半山红》等报道,全媒体多渠道加强对我市文旅资源、项目的宣传。

二是依托学校,延伸教育活动。2023年5月,市博物馆开展“追寻红色足迹,弘扬革命精神”研学有奖征文活动,30名学生走进通城秋收暴动纪念馆、黄袍山革命烈士陵园、湘鄂赣省委党校旧址、黄菊妈墓、通城县博物馆和咸安何功伟故居等地,通过参观展馆,聆听着历史的回声,瞻仰历史珍迹,了解党的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今年5月,在由中国文物报社、河南省文物局、中华文明研学旅游联盟、中国文化遗产传播中心共同主办的文化遗产研学十佳案例和十佳线路遴选推介活动,咸宁市博物馆申报的“追寻红色足迹 弘扬革命精神”获评文化遗产研学优秀线路。

四、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发展文旅融合,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的双赢”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争取了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其中,争取2024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750万元。市住建局向上争取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近9000万元。其中,通山县成功申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中央5000万元专项保护资金。今年,市住建部门为崇阳县争取省级传统村落保护专项经费100万元。

咸安区采取政府与市场主体共同开发模式,投入1000多万元维修熊家湾古民居群,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民宿项目。马桥镇大路徐村湾27户废弃古民居按照“主权到户、政府维修、集中使用、政府主导”的模式,建成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乡村记忆馆,成为咸安区展示地方文化,开展研学旅游的重要场所。崇阳县投入1200多万元实施王世杰故居和王佛炳故居维修保护,为当地发展乡村旅游业提供了重要支撑。通山县筹措上级及本级资金共3.5亿元用于古民居、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还引入村内自筹、乡贤捐款、企业投资等社会资本600万元开展古民居活化利用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在遗迹保护上下功夫。我局将遵循全面保护、重点利用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全市各历史遗迹的保护利用工作,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各历史遗迹的现状,进一步健全县(市、区)、镇、村三级历史遗迹保护机制,不断强化对历史遗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历史遗迹保护责任体系二是坚持在宣传推广上下功夫。我局将持续利用各级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咸宁历史遗迹。同时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历史遗迹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在资金筹措上下功夫。我局将坚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对历史遗迹的保护研究梳理国家关于历史遗迹保护利用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历史遗迹的保护和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们对咸宁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