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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MB1961735/2021-3406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4

游世光委员:

提出的关于《打造文化新地标 建设咸宁大剧院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建设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认真总结了剧院对城市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了剧院在文化建设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宝贵的对策与建议,这对我市剧院建设很有启发和帮助。现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剧院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政策

201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5〕62号),制定《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指出:市级在辖区内设立“三馆一场”,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国有博物馆和剧场。剧场座位数不少于800座;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指出:支持各地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规划、文化基础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加强剧院(场)等设施场所建设,配套建设舞台演出设施。促进国有文艺院团和剧场深度合作,支持“团场合作”、“以团带场”或“以场带团”

二、目前情况

咸宁市是湖北省内唯一一个市辖区内无国有剧院的地级市。原咸宁市剧院(温泉影剧院)建成于1978年,是集专业艺术演出、群众文化活动、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交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也有作为排练、会议、研究等文化活动的辅助功能,可同时容纳1500人观看演出,2004年因城市建设开发拆除我局多年来多次申请重建,并数次纳入市政府建设规划曾于2008年获选址意向书(选字第咸规选2008085号),拟在金桂路建设咸宁市大剧院1座(建筑面积19000㎡);2017年拟在咸宁金融信息港建设余洪元大剧院。因多方面原因,未曾开工建设

三、解决措施

咸安区文体中心(含剧场)正在建设当中,建成后可实现市、区资源共享。咸安区文体中心占地总面积为258亩,计划工程总投资约为5.3亿元。项目计划分二期建设,其中第一期计划投资约3.7亿元,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文化馆、剧场、地下车库以及市政配套、景观绿化设施等。

目前,一期工程三栋主体建筑已于2020年底封顶,转入全面装饰装修阶段。咸安区文体中心剧场建筑面积为15565平方米,舞台台口宽20米、深16米,内设800座的观众席和近20个中小型会议室,可满足演出、会议、会展、商务等各类活动。

咸安区文体中心位于咸宁市区中心位置(浮山办事处大畈村六组),北侧紧依青龙山,南侧紧靠青龙路,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咸宁市主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人口约36.5万,国土面积约99平方公里,市、区共享1座剧院可完全满足需求。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77日  


主管领郑丽年       联 系 电 话18986639933

经办人姓  刘欢          联 系 电 话18942969095

邮政编  437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