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61735/2021-150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旅游 发文单位: 咸宁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咸宁市实施“万千百”工程 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2022年)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17 17:13:42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根据《咸宁市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推进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乡村生态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工作要求,以发展乡村旅游为突破口,以“万千百”工程为切入点,真正使乡村产业、资源、要素、人才和一部分闲置资产“活”起来并产生文化旅游效益,从而推动咸宁文化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各地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统一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村村铺开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2.突出重点。坚持以农民为受益主体,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农民的全过程参与,调动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旅游的发展,释放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3.注重融合。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做好“+旅游”和“旅游+”文章。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文物保护等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
4.挖掘潜力。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吸收现代文明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农村农民精神面貌,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5.提升品质。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对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特色风貌的保护,强化有序开发、合理布局,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新名片,树立市场口碑,提升游客满意度。
(三)目标任务
从现在开始,按照两年左右工作周期安排,到2022年底在全市改造建设100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1000桌农家饭,研发10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让零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逐步改变人口净流出的现状,形成农旅、商旅、文旅融合和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每个县市区在结合本地实际基础上,力争引导发展乡村旅游点达到20个左右。赤壁市按照改造建设26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200桌农家饭、研发2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的规模启动谋划并组织实施;咸安区按照改造建设24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300桌农家饭、研发3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的规模启动谋划并组织实施;通山县按照改造建设20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200桌农家饭、研发2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的规模启动谋划并组织实施;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按照每县改造建设1000间乡村旅游客房、做好100桌农家饭、研发10道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的规模启动谋划并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利用闲置房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客房数以不少于目标任务数的10%进行安排。咸宁高新区结合实际推进乡村旅游客房、农家饭、特色餐饮等目标任务实施。
二、具体措施
(1)全面摸清市场底数。各地对辖区内交通区位好,可充分利用开展经营的农村、农场、林场闲置房屋和厂房、校舍、个人闲置用房等建设用地情况开展专门调查,建立分类管理信息储备库;对现有乡村旅游客房数量、规模、接待能力,乡村餐饮店数量、规模、菜品特色以及市场主体饱和度等开展实地调查,摸排底数,汇总分析,充分掌握情况,加强统筹谋划引导。(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实施各区域整体规划。加快编制咸宁市“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万千百”工程规划,与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规划多规融合,在项目布局、域景协同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方面实行整体谋划。重点做好游客流量聚集、资源业态富集、夜宿产品丰富的4A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周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点和大型商贸物流中心周边等区域的专门调查研究,引导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社会化转型升级,带动周边乡村旅游客房开发、旅游餐饮店改造提升。对各地年接待量(吸纳量)在100万人次以上的区域,力争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不少于100间、农家饭接待量不少于10桌、研发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不少于10道;对年接待量(吸纳量)在50万至100万人次的区域,力争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不少于50间、农家饭接待量不少于5桌、研发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不少于5道;对年接待量(吸纳量)在20万至50万人次的区域,力争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不少于20间、农家饭接待量不少于2桌、研发适合各方游客的咸宁特色菜不少于2道。(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3)突出乡村发展特色。充分挖掘各地自然禀赋、民俗风情和文化特性,选择适宜模式,开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型、田园风光型、农事体验型、休闲度假型等各类乡村旅游产品,实现特色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坚持科学选址,注重房屋建筑风貌与地方文化、景观环境的协同,兼顾新建、改扩建房屋主体结构设计、装饰装修,尽可能利用现有农村闲置房屋资源进行改建、扩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引导符合“万千百”工程实施的相关特色农业做精做强;引导民间力量研发乡土特色菜品菜肴,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加强重点区域招商引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聚焦重点区域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招商、产业招商,适时组织召开招商推介活动,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公司,着力改造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发展项目,提升产品发展档次和水平。引导能人回归创业、建设家乡,利用传统工艺、民俗文化、非遗、特色农业等资源,挖掘各地餐饮文化,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美食、民俗主题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5)打造淦河两岸游客打卡地。咸安区结合市区一体的城市规划布局安排,以淦河两岸沿线为基点,率先实施“万千百”工程试点示范。充分利用淦河沿岸自然生态、人文资源和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厂房等闲置资源,通过规划统筹、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市场要素参与开发建设,将淦河上下游已存景点、已有文化非遗等资源串珠成链,让淦河生态景观带成为咸宁名副其实的生态风光带、市民游憩带、夜游核心带,建成一批特色精品旅游民宿,打造集夜游、住宿、美食、文娱、购物于一体的精品旅游线路,引导自驾游、自助游业态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6)培育优质旅游市场主体。各地要大力指导乡村旅游业态发展,力求新建一批乡村旅游点、改造提升一批乡村旅游点,叫响品牌、做强服务。要大力宣贯《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组建旅游民宿评定专门队伍,从环境和建筑、设施和设备、服务和接待、品牌和特色等方面指导市场主体加强标准创建,评定一批咸宁特色旅游民宿,适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推荐一批精品旅游民宿。对新评定为咸宁市特色旅游民宿的创建主体给予2-4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启动年度开始,每年奖励家数不少于10家,被奖励的每家旅游民宿原则上拥有旅游客房不少于10间、农家饭接待量不少于5桌、咸宁特色菜不少于2道)。按照“打造万亿楚菜产业”要求,实施《楚菜标准》,组织特色餐饮店评选,对新评定为咸宁市旅游特色餐饮推荐店的创建主体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启动年度开始,每年奖励家数不少于10家,被奖励的每家特色餐饮推荐店原则上农家饭接待量不少于5桌、咸宁特色菜不少于5道),推出一批具有咸宁地方特色的楚菜美食名片。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相关配套奖励办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7)规范市场准入门槛。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客房发展,各项改造建设事项,要简化备案管理程序,实行线上受理、审查、备案和存档“一站式”服务。要加大乡村旅游客房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乡村旅游客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客房行业信用体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乡村旅游客房经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各地加大对乡村旅游创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搭建金融机构和乡村旅游创建主体沟通衔接平台,有效开展银企互动合作;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返乡开办乡村旅游企业的人员给予“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包括税收、补贴、贷款、扶持等倾斜,鼓励更多年轻人留在家乡,发展家乡,鼓励村民利用闲置房屋兴办乡村旅游客房等。(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9)培育乡村人才队伍。发挥人才支撑作用,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客房、餐饮店管理部门、经营者、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等相关岗位培训,培育专业化乡村旅游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等投身乡村发展,改善“万千百”工程相关领域人才结构,切实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
(10)强化乡村旅游对外宣传。把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纳入全市旅游整体营销计划,制订完善乡村旅游产品线路,研发旅游民宿手机APP系统,打造乡村旅游专门标识,实施精准宣传,统一品牌营销。组织举办咸宁楚菜美食博览会、乡村体育比赛等宣传推介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手段和渠道,加强乡村旅游产品宣传,扩大乡村旅游对外影响。(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周期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各地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吸取外地好的经验做法,启动“万千百”工程实施各项工作。市直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细化工作方案及参考性规范,指导各地“万千百”工程加快启动实施。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方案将形成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汇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各地要迅速组织实施,咸安区要引导做好淦河两岸旅游客房、特色餐饮店改造建设试点示范。各地要按照“日有记录、月有计划、季有调度、半年专题研究、年度综合考评”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倒排工期,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各地对辖区“万千百”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形式,进行集中研究部署,加强精准施策,对重大事项进行督查指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推进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咸宁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专家对咸宁市“万千百”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实时策划组织一场大型的踩线体验活动,向主要客源地市场集中推荐一批乡村特色旅游民宿产品。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市直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各自职能,全面总结“万千百”工程实施完成情况,树立典型,宣传推广,确保发展成效。
联系人:冯景 联系电话:8262376
邮箱:190177970@qq.com
附:各县市区“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咸宁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附:
各县市区“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咸安区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2400间,做好300桌农家饭,研发3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嘉鱼县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1000间,做好100桌农家饭,研发1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赤壁市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2600间,做好200桌农家饭,研发2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通城县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1000间,做好100桌农家饭,研发1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崇阳县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1000间,做好100桌农家饭,研发1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通山县 | 改造、建设乡村旅游客房2000间,做好200桌农家饭,研发20道咸宁特色菜;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
2022年12月 |
咸宁高新区 | 负责辖区内“万千百”工程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督办,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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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