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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咸宁市博物馆阻止市民协带婴儿车进入事项

索引号 : MB1961735/2023-0936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市民投诉咸宁市博物馆阻止市民协带婴儿车进入事项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民来电反映:咸安区金桂路咸宁市博物馆,市民5号去该博物馆参观,保安阻止市民协带婴儿车进入,市民表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现收到市民关于咸宁市博物馆阻止市民协带婴儿车进入事项的投诉,市文旅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博物馆工作人员前往博物馆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市民投诉内容属实,情况为咸宁市博物馆根据2012年新馆落成时制定的参观须知,确有禁止携带婴儿车入馆规定,后发现给携带婴儿车入馆参观的游客带来不便,于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取消了这一规定,并于馆内相应地配备了婴儿车,并提供借用服务。由于当班保安传达学习时没有认真透彻地理解内部政策的调整,按惯性思维阻止了市民携带婴儿车入馆参观,市博物馆已对当班保安进行了批评,并组织全体保安重新学习相关管理制度。市博物馆工作人员于3月7日11时10分电话联系市民罗先生,对罗先生当天未能顺利进馆参观表达欠意,得到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