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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 MB1961735/2024-003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执法岗位设置数量为30个,在岗执法人员为24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17

0

1

5

4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27

16.3527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380

380

376

4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0

0

1894

0

0

0

0

0

0

0

0

1894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1

咸宁富豪荟量贩式娱乐音乐会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警告

2

高新温泉缤纷空间游乐中心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警告

3

高新笨小蛋电玩城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警告

4

高新温泉朵朵歌厅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警告

5

高新温泉旺盛动漫电玩城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警告

6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天缘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7

咸宁市咸安区环城情缘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8

湖北省达山儿童娱乐有限公司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警告

9

通城县卢森堡网咖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0

通城县一网情深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1

崇阳县外星人电竞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2

崇阳县桃熙网咖壹分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3

崇阳县网红电竟网咖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4

咸宁市高新鱼悦电竞网吧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5

咸宁市宜邻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警告

16

高新登峰网咖(有限合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警告

17

咸宁网娱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警告

18

熊伟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19

湖北兴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没收非法财物

20

高新文鑫和文化用品超市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没收非法财物

21

咸宁市零度沸点娱乐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1.警告;2.罚款:壹万圆整(100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圆整(400元整)。

22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1.警告;2.罚款:陆仟圆整(6000元整);3.没收非法财物:复印机壹台。

23

吕成(咸安区麦盟歌厅书台街店)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1.警告;2.罚款:壹万圆整(100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伍拾玖圆整(59元整)。

24

高新李城邦游戏室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1.警告;2.罚款:伍仟圆整(50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圆整(19元整)。

25

陈忠胜(高新星悦米克音乐会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1.罚款:壹万圆整(1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肆拾玖圆整(49元整)。

26

湖北朝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罚款:伍万圆整(50000元整)。

27

湖北闲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1.罚款:陆万圆整(6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贰仟圆整(12000元整)。

(此部分为上述几类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的具体文字说明,以及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除上述表格统计的数据外应该统计公示的其他内容。同时,各地各单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以附件方式进行列明,包括法律规范名称、具体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目。)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宗:

1.湖北朝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在待履行阶段。

2.富豪荟(赞歌KTV)超时营业,当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已结案。

3.熊小姐奶茶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书籍1本,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处于待履行阶段。

4.麦盟KTV书台街店接纳未成年人,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元的行政处罚,已结案。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其他公示统计数据。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