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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索引号 : MB1961735/2022-072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文化;旅游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名 称: 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16

3月14日下午,在咸宁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何为刚通报了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0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担当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项监管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了有力打击,有效规范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02-

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突出重点、协同联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了旅行社、娱乐场所、网吧、扫黄打非、意识形态、高危体育、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等系列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6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单位1550余家(次),有效打击了违规经营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2021年度,重点查处了新某某国际旅行社“150元游桂林”的“不合理低价游”、袁某某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金某某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科某图文广告擅自复制境外出版物、《名师大课堂》教辅二维码链接淫秽网站、销售“六合彩”码书码报非法出版物、通山至某酒店擅自架设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赤壁某黑广播(FM98.8Mhz、FM102.7Mhz)两起、通山久某技术公司未采取防未成人沉迷技术措施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等典型违法案件;查办的“咸宁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获评咸宁市2018-2020“十大法治事件”等。


在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旅行社及门市部540余家次,查处涉嫌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1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行政处罚2家。在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温泉南某咖啡商务会所4楼KTV涉嫌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陪侍违规经营,依法移送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共收缴物理教辅《名师大课堂》二维码链接域名为淫秽网站的封底800余张;联合公安机关一举端掉一处销售码书码报”窝点,共收缴4000余册非法出版物。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开展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打击黑广播、净化荧屏声频等专项整治,对通山一家酒店、赤壁一家融媒体进行了查处,对电信、移动、联通、楚天视讯网络咸宁分公司、咸宁广播电视台等5家开展专项检查。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行动中,共收缴100余册非法出版物,对校园周边三家超市擅自违规设置、经营赌博机型游戏机行为进行暂扣并移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03-

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守法意识


制定系列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和音视频等在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定期向消费者发布旅游案例及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法律进景区、进社区活动,依托法律宣讲、风险提示方式督促经营业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诚信经营意识。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国际版权日”、“5.19”中国旅游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等,在十六潭公园、中商百货广场等公共区域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册。参加《咸宁市直2021年“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广播栏目上线”》活动,直接面向群众普法。不定期组织经营业主开展法治培训会,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做到教育与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文化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01-

消费者投诉总情况


 2021年度,咸宁文化和旅游市场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维权共175件,其中投诉(举报)57起,咨询59起,求助5件,建议9件,向其它部门(非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能)移交45件,法定结案率100%。

-02-

消费者投诉热点


1.涉及旅行社的主要问题。一是因疫情影响,行程取消或变更扣费问题;二是行程中购物,返程后要求退货问题。


2.涉及A级旅游景区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二是景区管理秩序、服务质量问题;三是景区临时闭园或部分景点停运提前告知不及时问题;四是景区二消、导引等提示信息不明显问题。


3.涉及星级饭店的主要问题。一是房间卫生质量问题;二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三是订房后退改问题。


4.涉及非A级景区、非旅行社、非星级饭店的主要问题。一是非A级景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订房退订、房间卫生质量问题;三是景点执行相关免门票政策问题。


5.涉及文化市场的主要问题。一是无证经营问题;二是噪音扰民问题;三是会员退费退卡问题;四是管理和服务质量问题。


-03-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建议


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3·15”活动、法治宣传日及各种检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景区活动,普及消费维权、识假辨假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经营行为自律;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和投诉“热点”,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指南,引导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与媒体宣传相融合,通过多渠道推送典型维权信息,向群众多维度、多角度宣传消费维权的工作和成果。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加强对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害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3.畅通调解渠道。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定期梳理消费投诉举报高发频发的行业、领域,特别是注重敏感性强、关注度高的群体性投诉以及电商平台经营产生的线上、线下相脱节的投诉处理。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认真分析、做到维权执法一体化,探索“调解+仲裁”衔接机制,强化行业协会监管作用,通过协会的行规行约及各类标准,对本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手段进行内部监管,杜绝恶性竞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提升夯实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掌握科学的调解技能,高效开展消费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了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何为刚介绍,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畅通调解渠道等方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2021年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01

咸宁袁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1年3月20日上午11时20分,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咸宁市桂花路医学院宿舍14栋1楼的旅游咨询点进行了检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袁某在未获得从事旅游行业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收取游客旅游费,组织实施旅游相关业务的违法事实清楚。
2021年6月3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401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02

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和未采取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措施案


2021年10月20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湖北省文旅厅转办关于《江湖群侠传》等3款游戏涉嫌未经审批擅自运营和无版号运营的举报材料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核实,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向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删除《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2款非法网络出版物,给予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款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投资人刘某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