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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MB1961735/2020-2030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旅游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9 11:04:17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包括所属二级单位)

三、年度工作主要成效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 增减变化说明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体育行政管理职责委托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包括所属二级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正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

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和非遗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科、市场监管科(体育科)、广播电视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市文旅局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70人。

目前,局机关公务车1辆。

所属二级单位:咸宁市博物馆、咸宁市图书馆、咸宁市群众艺术馆、咸宁市歌舞剧团、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咸宁市美术馆)、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咸宁市广播电视局咸安分局、咸宁市澄水洞宾馆。

三、年度工作主要成效

2019年,市文旅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为契机,围绕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这个根本、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这个任务、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这条主线,和合共生,守正出新,加快完善现代公共文旅服务体系,推动文旅活动更加出新出彩,接力书写全域旅游大文章,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全面开启了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构建现代公共文旅服务体系

1.推进示范创建,实现整体跃升。以“香城大舞台”国家示范项目和嘉鱼、崇阳、咸安3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建立“香城大舞台”1+3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咸安区“1+8”公共文化服务特色标准,解决城乡文化供给不平衡、文化阵地缺失、文化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中期评估得到文化和旅游部专家组的高度评价,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迸发,嘉鱼县、崇阳县获得省政府授牌,咸安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系统性、整体性跃升。

2.补齐短板弱项,夯实“最后一公里”。加快落实“县聘县管乡用”制度,全市7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共新增事业编制57个,新增公益性服务岗位27个,破解乡镇长期缺乏文化管理服务人才的突出问题,走在全省前列。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题培训班,实施“百千万”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素质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让基层文化队伍成为丰富基层文化活动、联系服务群众的坚强纽带。通山厦铺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夏发旺被评为“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

3.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院团发展难题。市委高度重视支持,成立咸宁市新时代文艺中心,新时代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有了主力军,在全省乃至全国均为首创。市新时代文艺中心编排创作《舞动咸宁》系列MV 8期,通过网络传播,受到高度关注,登上了“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文化进景区5期,创作大型咸宁风情歌舞剧《唱山唱水唱生活》、情景剧《乐游咸宁》,挖掘展示咸宁文化的独特魅力,实现文化交流和旅游宣传的深度融合。

4.保障文化权益,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把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主业,全年共开展1400场文化惠民活动,500多场戏曲进校园活动,借助新媒体预告、直播等现代传播方式,发挥乘数效应,扩大覆盖面,不断在标准化、均等化和提高质量水平上下功夫,文化活动数量更多、质量更优、覆盖面更广、群众参与更积极,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通山山歌《十绣荷包》入选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全省仅2个);赤壁《哟哟儿火》获得全省社会文艺团队展演二等奖;徐华《阳光下的汉子》、徐崇跃《樱花谷里人儿笑》入选2019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二)创新文旅服务平台阵地

5.文化设施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11月19日,市文化中心(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非遗展示馆、市科技馆、市妇女儿童中心)正式揭牌试运行。市图书馆新馆创新管理和运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管理运营公司,实现效能最大化。通山文体中心、图书馆等建成投入使用,崇阳县文体中心正在装修,通城县文体中心主体完工,赤壁市、咸安区文体中心开工建设。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挂牌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新建10个、改扩建16个,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祠堂改建文化礼堂,基层思想文化阵地进一步巩固。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二期完工,嘉鱼、赤壁、崇阳“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完成验收,为文化同步小康打下坚实基础,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6.推进“香城书房”布局建设。相山书院香城书房作为首个示范点建成开放,以高颜值、全自助服务迅速得到市民热捧,成为网红书房,后续4个香城书房加快建设,春节前全部建成开放。融入城市文化元素,引入信用大数据,免费办证,自助借还,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拓展市民文化生活空间,成为城市新的文化地标,构建起“市图书馆+香城书房”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形成了全省领先的城乡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和经验,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湖北日报》进行了宣传报道,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重点改革项目典型案例》收录,《文旅湖北》刊发了经验做法,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派出调研团队进行专题研究。

7.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三带”沿线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路、游客驿站、自驾车营地、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标识标牌建设,验收评定169座A级旅游厕所,在北部空间梓山湖区域新建9块旅游标识牌,完成城区70块标识牌更新。

(三)提升主旋律文化活动影响力

8.唱响“我和我的祖国”。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办文化,敏锐地抓住“我和我的祖国”音乐快闪崭新文化形式,在元宵节城乡文化联盟大联欢活动中率先采用快闪形式,创意万人共擎600平方米巨幅五星红旗,抒发爱国热情,活动视频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播出,点击量突破800万,我市成为较早举办快闪活动的城市,对外宣传展示了良好形象。在全年系列文化、旅游推介活动中广泛植入,形成了一股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的爱党、爱国文化热潮。

9.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以“香城大舞台”为载体,策划举办文艺晚会、合唱比赛等13项19场文化演出活动,持续2个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全市125家单位、1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演出,20多万观众现场观看,视频点击量达到千万级,成为一场覆盖广泛、影响深远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

10.创新提升质量水平。坚持用精品奉献人民,注重重大演出活动的内容、舞台效果创新,国庆主题文艺晚会创新使用舞台剧的形式,用画外音、背景视频取代传统的主持人串场,打造戏剧化、沉浸式观赏体验,政治性、艺术性和感染力达到新的高度,受到观众一致好评。

(四)书写全域旅游大文章

1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专题研究调研,破解文化产业发展难题。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描绘好发展蓝图,加大统筹力度,营造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浓厚氛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培育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12.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域旅游专题培训班。坚持以重大节庆活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示范创建,赤壁市、通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取得显著进展。嘉鱼县官桥镇成功创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仅4个。赤壁市被列为湖北省首批5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单位,由于名额有限(每个省3家),没有首批命名,但获得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300万元。通山南林桥镇石门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嘉鱼县入选首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名单,全省仅5个,获得创建补助资金200万元。田野乡村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柃蜜小镇(白崖山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通过景观价值评估。通山县大畈镇、通城县内冲村、赤壁市羊楼洞明清石板古街成功创建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名街,我市总量位居全省前列。推荐高级导游胡晓锋成功入选2019年度全国“金牌导游”培养项目(全省共6名),导游程苗以全省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获得湖北省第十二届导游大赛银奖,为历年来最好成绩。成功争取国家和省级文旅项目扶持资金1300多万元(不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免开资金),位居全省前列。

13.打造文旅融合新亮点。全力推进“万里茶道”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2019年3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发函同意“万里茶道”申遗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在我省5个申遗节点中率先编制出台《羊楼洞、新店明清石板街申遗保护规划》。争取中央、省级文物保护资金2000多万元,整合各类资金3.5亿元,全面完成了羊楼洞明清石板街集中连片维修,恢复了茶业古镇风貌。加快推进卓尔世界茶业第一古镇文旅项目开发建设。在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茶业大会期间,羊楼洞明清石板古街正式开街,《羊楼洞传奇》沉浸式电影首演,全国唯一的中国青砖茶博物馆建成开馆,备受中外游客好评。加快文物维修保护进度,全市亟需保护的古建筑类国保、省保全部完工,为下一步文旅展示和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14.加快培育旅游新增长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安排专人赴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地驻点招商,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诗经文旅小镇、陆水湖综合开发、图书电商文化产业园等项目顺利签约。梓山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恒大养生谷、大洲湖生态示范区等一批文旅、康养、地产融合项目开工建设,进展迅速,有力助推了北部空间开发和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建设。131军旅小镇、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九宫山、陆水湖、隐水洞、山湖温泉、金色年华养生谷等景区加快改造升级,呈现出崭新面貌。赤壁羊楼洞古街、白水畈田园综合体、通山龙隐山景区、多彩农谷、印象林花生态谷、崇阳归园田居傲尚乐园、通城内冲古瑶文化村、善源谷等项目建成开园。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小镇、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示范点、特色民宿、低空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积极打造夜游产品,提升旅游的吸引力。狠抓温泉景区设施更新、服务升级,擦亮温泉旅游品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挖掘咸宁温泉历史文化,打造温泉文化公园,濯足廊建成开放,让市民和游客免费体验,成为展示咸宁魅力、转变发展理念的鲜明缩影。

15.加强文旅宣传营销。精心组织参加全省首届乡村文化旅游节、首届长江文旅博览会,市长出镜为咸宁乡村旅游代言,大力组织发动荆楚乡村美景网络投票,嘉鱼田野国家乡村公园入选“荆楚乡村旅游十大美景”,“十大主题线路”中有六大主题线路收录了咸宁乡村美景,其中有4条以咸宁作为源头起点。精心策划咸宁文旅形象央视宣传、第十一届温泉文化旅游节武汉推介会、抖音短视频大赛,有力提升了咸宁文旅形象。支持举办赤壁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茶业大会,第二届农民丰收节,崇阳樱花节、提琴戏剧节、越野挑战赛,幕阜山汽车拉力赛等活动,以节庆活动为抓手,促进文旅开发建设,形成宣传热点。万里茶道“寻源”之旅入选全国“2019茶乡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咸岳九文旅合作,每月策划推出一批文旅活动,加强全媒体全时空营销,咸宁闲游微信公众号粉丝量24万,被评为“湖北十佳政务微信(市州)”。

16.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围绕“美丽咸宁、美妙旅游、美好生活”目标,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推进文明旅游,扎实开展旅游服务品质提升“百日会战”,保证了“十一”黄金周、旅游节、军运会和温泉旅游旺季安全、繁荣、有序,守住了安全底线,保住了A级牌子,提升了咸宁旅游形象,真正让市民和游客在咸宁旅游放心、舒心、开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规定,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包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反映了市文旅局及所属10家二级单位的2019年度收入支出情况。其中,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2019年度未独立核算,其部门决算由文旅局机关统一核算。

部门决算收入6698.5万元(包含咸宁市群众艺术馆收入892.31万元、咸宁市歌舞剧团收入406.27万元、咸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收入118.25万元、咸宁市图书馆收入1193.65万元、咸宁市博物馆收入692.43万元、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入294.45万元、咸宁市澄水洞宾馆收入478.57万元、咸宁市广播电视局咸安分局收入20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0.6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1.22%;事业收入183.8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2.74%;其他收入281.9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4.2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58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83%;上年结余(转)736.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99%。

部门决算支出6290.61万元(含咸宁市群众艺术馆支出859.05万元、咸宁市歌舞剧团支出332.96万元、咸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支出118.25万元、咸宁市图书馆支出1179.33万元、咸宁市博物馆支出580.04万元、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出272.29万元、咸宁市澄水洞宾馆支出478.57万元、咸宁市广播电视局咸安分局支出1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2万元,占决算支出的0.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46.29万元,占决算支出的8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67万元,占决算支出的6.18%;住房保障支出225.42万元,占决算支出的3.58%。

年末结转结余407.88万元[市文旅局局机关(含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结余90.17万元、咸宁市群众艺术馆结余33.26万元、咸宁市歌舞剧团结余73.31万元、咸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结余0元、咸宁市图书馆结余14.33万元、咸宁市博物馆结余112.39万元、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余22.16万元、咸宁市澄水洞宾馆结余0万元、咸宁市广播电视局咸安分局结余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8.34万元,占总结余的36.37%;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9.54万元,占总结余的63.63%。局属二级单位结余共计317.71万元,占总结余的77.89%。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了市文旅局机关(含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部门决算收入24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8.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9.04%;其他收入43.2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79%;上年结余(转)221.2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17%。

2019年度本单位部门决算支出23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01万元,占总支出的50.29%;项目支出1154.52万元,占总支出的49.7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万元,占总支出的1.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8.05万元,占总支出的9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8万元,占总支出的4.44%;住房保障支出91.88万元,占总支出的3.97%。

年末结转结余90.17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6.57万元,占总结余29.47%,项目支出结转结余63.60万元,占总结余71.53%,本年度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导致人员、项目变动较多,导致结余结转资金较多。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2191.4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21.24万元,总计2412.7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收入2694.67万元相比,下降了10.46%。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上年收入为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两家单位合计数,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导致基本支出收入减少;机构职能划转,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部分项目(如扫黄打非、农家书屋等),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部分项目(如部分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划转至其他部门,导致本年收入下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322.53万元,与2018年决算2440.14万元相比,减少了117.61。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上年支出为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两家单位合计数,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导致基本支出收入减少;机构职能划转,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部分项目(如扫黄打非、农家书屋等),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部分项目(如部分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划转至其他部门;我单位2019年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本年支出下降。

(三)2019年度年末结余90.17万元,比2018度结余254.53万元,下降了164.36万元,降幅达64.57%,2019年度市文旅局预算编报较2018年度更加精准,预算执行率大幅提高,导致结余下降较多。

(四)2019年度市文旅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7.78万元,本年度未产生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的原因为本年度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上级补助的电影放映补助资金本年度划转至其他部门。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6.59万元,占支出总数1.14%,年初预算数28.96万元,2019年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了一般性财政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下降9.06%,未超出年初预算。

1、出国出境情况:2019年共计支出13.29万元,较2018年度的7.68万元增长了5.61万元。2019年度,市文旅局支付1人随市政协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文化教育交流费用3.62万元,1人随省文旅厅赴美国开展旅游推广活动参展团费用5.77万元,1人随市政府赴美国、墨西哥、苏里南开展友城交流、健康医疗合作、文化旅游合作活动费用3.75万元。因对外旅游推广和文化交流导致出国出境费用增长。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部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上报财政部门追加了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9年市文旅局2台公务用车,未购置新车辆,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其中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旅游执法车辆划转至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使用,实际使用1辆,闲置0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6.74万元,较2018年度实际支出减少了1.37万元。减少幅度较大的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年初预算数与2018决算数为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两家单位2辆公务用车合计数,机构改革后市文旅局仅留存使用一辆公务用车,另2019年度市文旅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了一般性行政支出,导致2019年决算数较预算数与2018决算数减少较多。

3、公务接待情况:2019年单位共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接待费8万元,较上年下降了46.27%。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91人,支出1.54万元;国内招商接待21批次,224人,支出6.46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压减了公务接待事宜导致与预算差异较大。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万元,其中:办公费3.48万元、印刷费1.06万元、邮电费5.54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委托业务费2.98万元、工会经费14.07万元、福利费7.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万元、其他交通费36.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万元。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4万元,其中: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含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54.53万元、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113.31万元,2019年度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了70.14万元,降幅达41.79%。

2019年市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4.55万元,其中: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4.41万元,原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含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咸宁市旅游管理与导游培训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53万元,2019年该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76.85,减少幅度为44.03%。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及年初预算数均有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数变动较大,导致公用经费发生变化较大;2019年度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7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8%。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3.74万元(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462.5万元、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81.24万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了382.04万元,降幅82.6%。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成立了新单位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部分职能划转,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划转至其他部门,原市旅游委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统计口径与2019年市文旅局统计口径不同导致政府采购支出大幅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文旅局共有车辆3辆,2辆为应急保障用车,一辆为电动自行车,总价值38.13万元,未购置新车辆,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其中原咸宁市旅游委员会未独立核算单位咸宁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旅游执法车辆划转至文化执法支队使用,实际使用1辆。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04.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5.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为咸宁广播电视台调入一套价值68.94万元广电监测系统,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70.16%,其他项目应金额较小、未达到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绩效标准、因此未编报绩效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专项奖励资金得分94分,旅游宣传促销得分96分,旅游安全与公共旅游设施建设维护得分96分,三个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文旅局2019年度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6分。

附件:2019年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的项目分别为旅游宣传促销项目、旅游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旅游安全与公共旅游设施建设维护项目,其中:

旅游宣传促销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49.34万元,预算执行率9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印制了旅游画册和攻略、二是参加国家文旅部、省厅组织的交易会、三是武汉地铁四号线宣传、四是咸宁日报开设“全域旅游”专栏、五是文化和旅游形象联合上央视宣传、六是开展旅游整体网络营销推广、七是香城都市报开设“咸宁闲游”专栏、八是举办全年系列旅游事件(四季赏花游等)营销活动。

附件:《旅游宣传促销项目绩效自评表》

旅游专项奖励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151万元,预算执行率58.0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奖励了5A景区、二是奖励了4A景区、三是奖励了旅游名村、乡村后备箱奖励、四是提升了旅游综合竞争力排行全省前5。

附件:《旅游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旅游安全与公共旅游设施建设维护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2.36万元,预算执行率84.7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新装指示牌数9个、二是维护指示牌数70个、三是指示牌完整程度100%、四是游客满意度90%以上。

附件:《旅游安全与公共旅游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已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主要要做法为:

(1)绩效基础工作管理 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培训,及时上报项目绩效报告等相关工作资料。

(2)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业务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及详细的测算依据,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3)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