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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MB1961735/2020-2030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发文单位: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2018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注意:该项要特别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原咸宁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数31人(其中行政编27人、工勤编4人),在职30人,退休人员47人,离休人员1人。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文化科、文物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和产业发展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科等9个科室;下属7个二级单位:市博物馆、市歌舞剧团、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市艺研所、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广电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制改革与创新。

(三)、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博物事业,指导全市文物普查、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利用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五)负责全市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组织审读、审听、审看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负责管理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并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六)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和协调著作权涉外事宜。

(七)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管理,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经营从业资格、服务许可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培育、发展和规范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培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经济增长点。拟订全市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文艺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九)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产业经济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经费,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场馆)建设。

(十)负责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电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审批全市10w以下调频广播、电视差转台、营业性电视摄像、录制服务许可;审核、报批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和撤销;报批、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十二)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三)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全市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和卫星地面接收站及设施的有关事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承担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研究、应用,推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科技成果。

(十八)负责全市对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交流、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交流活动。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文新广局局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单位:市博物馆、市歌舞剧团、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市艺研所、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宣讲进基层

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市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在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等文艺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全民阅读“两创三促”读书活动等,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

(二)以文化小康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以文化小康统领文化发展各项工作。对照文化小康5项指标(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三馆一站”覆盖率和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紧抓文化小康建设目标任务不动摇。一是拟提请市政府将文化小康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理清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抓落实,力争2019年提前实现文化小康。二是争取政府出台文化消费政策,促进居民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支出比重,出台《咸宁市加快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到2020年,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咸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市图书馆、剧院建设,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县级“四馆三场”建设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以创新突破为目标,创作文艺精品

对标国家、省“五个一工程”奖,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度挖掘咸宁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造12个文艺精品,参加“五个一工程”工程奖评选,参加第三届湖北艺术节评选。举办“香城大舞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将“香城大舞台”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创建国家级群众文化活动示范项目。

(四)以贯彻《古民居保护条例》为契机,提升文博事业

《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批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古民居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18年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开展《条例》普法宣讲和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古民居保护。二是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以通城县药姑山遗址、天岳关抗日将士阵亡纪念亭、崇阳县石枧堰、通山县焦氏宗祠等为重点,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是实施全市古民居重大保护工程。完成羊楼洞村、刘家桥村两处省保集中成片文物维修试点工程。实施通山县宝石村古民居群、江源村王氏老屋、崇阳县王世杰、米应生故居维修工程。

(五)以“三抓一优”为抓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一是围绕“三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产业导向,起草出台《咸宁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吸引有关文化企业来咸投资。二是谋划在一线城市举办文化产业招商推介会,推介咸宁优势文化资源,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三是着力推动华中国家绿色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园开工建设、咸宁新书城规划建设,继续加强音乐小镇、中联国际文化影视城、煤机小镇项目洽谈,争取签约和项目落地,配合高新区做好市图书馆、剧院项目建设。

第二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2018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原市文新广局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部门汇总决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规定,原咸宁市文新广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社保基金、往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

《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反映了原市文新广局及所属7家二级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二级单位包括市歌舞剧团,市群艺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艺研所,市执法支队、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

部门决算收入3539.17万元(包含市群艺馆收入520.56万元、市歌舞剧团收入435.00万元、市艺研所收入104.95万元、市图书馆收入217.39万元、市博物馆800.45万元、市执法支队291.14万元、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151.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8.83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6.99%;其他收入29.8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44%;上年结余(转)430.4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2.16%

部门决算支出3052.84万元(含市群艺馆支出419.78万元、市歌舞剧团支出362.34万元、市艺研所支出97.29万元、市图书馆支出213.24万元、市博物馆支出609.95万元、市执法支队277.68万元、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142.88万元共计2123.16万元,占总支出的69.55%)。其中,基本支出2092.63万元,占总支出的68.55%;项目支出960.21万元,占总支出的31.45%。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688.49万元,占总支出的88.07%;社会保障和就业213.31万元,占总支出6.99%;住房保障支出148.16万元,占总支出4.85%;其他支出2.87万元,占总支出的0.09%

年末结转和结余486.34万元(原市文新广局局机关结余88.04万元、市群艺馆结余100.78万元、市歌舞剧团结余72.67万元、市艺研所结余7.65万元、市图书馆结余4.15万元、市博物馆结余190.51万元、市执法支队结余13.47万元、市文新广局咸安广播电影电视分局结余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8.17万元,占总结余18.13%;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98.17万元。占总结余81.87%。局属二级单位结余共计398.3万元,占总结余81.89%

(二)《部门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部门收支总表》反映了原市文新广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部门决算收入1017.72万元(包含财政拨款、其他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9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9.51%;其他收入15.87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56%;上年结余(转)90.9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93%

2018年度本单位部门决算支出92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26万元,占总支出的77.26%;项目支出211.42万元,占总支出的22.74%。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传媒支出823.71万元,占总支出的88.60%;社会保障和就业62.39万元,占总支出6.71%;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占总支出4.69%

年末结转和结余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1万元,占总结余0.11%;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7.94万元。占总结余99.89%。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文物保护类63.00万元(药姑山遗址调研54.8万元;鄂财教发【201854号古民居保养维护经费8.2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广电监督管理经费2.62万元;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类11.22万元(广电监督管理2.62万元、监测监听监看审读经费1万元、出版发行类-农家书屋经费2.8万元、版权管理类-软件正版化4万元、鄂财教发【2018832018年扫黄打非专项资金0.81万元);大楼运维费6.76万元、旅游节重大活动(动漫展)经费4.95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926.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0.91万元,总计1017.72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收入1231.71万元相比下降了17%,主要原因2018年较2017年往来资金拨款减少、2018年较2017年电影专资省级拨款减少。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929.68万元,较上年支出1119.7减少了190.02万元,同比下降17%,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中因2017年项目支出中其他新闻出版影视支出中列支电影专资支出108万元,本年度电影专资支出列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04万元,上年度112.01万元,比上年减少23.97万元减21.40%,因2018年较2017年预算执行率提高,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的减少。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预算数663.17万元,调整预算数926.9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01万元,调整预算数90.91万元;年初预算数总计775.18万元,调整预算数总计1017.82万元。其中:单位财政拨款预算1001.95万元。较年初预算差异原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财政收回21.10万元,年初预算调整追加2018年人员工资异动工资福利支出44.79万元,调增奖励性补贴66.59万元,追加刘佩兰一次性死亡抚恤和丧葬费13.60万元,省级专项药姑山遗址调研20万元,省级专项重点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资助国产影片、电影专资26万元、旅游节专项活动-旅游重大活动49.5万元、 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情况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15.87万元(具体为2018年取得的四行保卫战作品专项经费12万元,红旗党支部奖金0.3万元、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还0.48万元、省局委托武汉艺苑方舟舞台服务有限公司发放补助款0.5万元、国际友好城市联络演出经费1.30万元等)。

(五)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为国家资助国产影片放映专项资金15万元、资助城市影院11万元,2017年度4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36.59%,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电影专资省级拨款减少。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1万元,其中:办公费3.58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26万元、邮电费2.32万元、差旅费2.9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3.57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1.33万元、委托业务费4.37万元、工会经费10.98万元、福利费2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万元、其他交通费26.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1万元。2018113.32万元,2017137.20万元。较上年减少23.88万元,因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特定业务费按资金使用管理列支项目支出87万元,2017年特定业务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口径不一致导致减少。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4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采购方式有协议供货、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类型有会议采购、印刷费采购、服务类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5%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7135.15万元减少53.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7年列支药姑山遗址调研政府采购45.2万元,2018年未发生,减少了工程类政府采购;二是政府采购集采目录品目减少,列入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1万元,占总支出的1%,预算数为19.31万元,未超出预算数。

项目名称

2018年决算(万元)

2017年决算(万元)

2018年预算(万元)

2018年同比增减(%

与预算对比(%

因公出国出境

3.57

1.9

3.67

88%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维护

4.89

4

5.08

22%

-4%

公务接待费

1.64

2.53

10.58

-35%

-84%

合计

10.10

8.43

19.31

31%

-48%

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较2017年增长了20%,未超出年初预算。

1.出国出境情况:较上年决算差异增长1.67万元。是因为2018年应市人大工作安排赴马泰交流1人次3.57万元,2017年是出境台湾1.9万元,导致出国出境费用增加1.67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单位仅保存使用1台公务用车,未购置新的车辆,实际使用1辆,闲置0辆,与年初预算差异0.19万元因2018年督办检查工作交叉较多,公车安排不过来,使用租赁车辆。与上年决算差异0.89万元,是因为我局督办检查较多,车辆年数久远导致维修等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接待22202人次,共计1.64万元,较上年下降35%,我单位本年度压减了公务接待事宜导致与预算差异较大。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511.04万元,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8.18万元,房屋316.7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7.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为咸宁广播电视台调入一套价值68.94万元广电监测系统,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原市文新广局组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260.8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18年度我单位单个项目金额较小,未达到市财政规定的项目绩效自评标准,因此未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从评价情况来看,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6.6分。

附件:《原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已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主要要做法为:

1、绩效基础工作管理 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培训,及时上报项目绩效报告等相关工作资料。

2、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业务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及详细的测算依据,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3、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主要存在的问题:1.预算编制欠合理性;2.决算报表未设置政府采购支出有关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明细项;3.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明确

建议和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设置决算报表统计时,应增加政府采购支出明细金额统计项;

2)部门要从紧编制部门支出预算,根据实际可执行工作任务情况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3)细化绩效目标指标值,根据工作计划各子项目的绩效目标,详列清晰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分类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组织文化惠民演出、戏曲进校园等系列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文化活动支出、开展文物保护、促进全民阅读、扫黄打非、广电监督管理等。

三、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影视()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本级在职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图书馆(项):主要反映咸宁市图书馆在职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以及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艺术表演场所(项):主要反映咸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在职人员支出、机构运转、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群众文化(项):主要反映咸宁市群艺馆在职人员支出、机构运转、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文物():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文物()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文物()博物馆(项):主要反映咸宁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和展览展示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文物()其他文物支出(项):主要反映咸宁市博物馆、省文物考古所及其他文物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等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未设置项目科目的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管理(项):主要反映版权管理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影(项):反映国家、升级资助国产影片放映、资助城市影院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咸宁市博物馆、咸宁市图书馆及其他文化文物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16、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18、其他支出:除了上述支出外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业务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 经费

纳入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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